2012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7)

事迹材料
2012/5/24
社会事业和管理类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县审管办、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住房公积金中心xx分中心、县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能源办、县移民办、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县科协、县侨联、县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新闻信息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禁毒办、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局
30个
单位
注: 县人大各委(办)和县政协各委(办)、各民主党派、特殊部门等不列入考核。
附2:
2012年度县机关单位考核项目表
指标名称
分 值
考核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备注
重点项目
400分
县考绩办
按实绩赋分
五型机关创建
责任性、服务型和效率型机关创建
90分
县直机关工委
按实绩赋分
学习型机关创建
30分
县委宣传部
按实绩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