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联创建“巾帼文明示范村”先进事迹材料(3)

事迹材料
2012/3/1
3、开展妇代会整建行动。村支部进一步健全了妇代会组织,完善了工作制度,强化了队伍建设,增强了组织活力,建立“妇女之家”,保障了妇女学习和活动的开展。
通过“巾帼文明示范村”的创建和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可喜成绩,先后被司法部评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被XX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文明村”等荣誉称号,去年也被市妇联确定为XX市“巾帼文明示范村”。但也存在着一些主要的突出问题:一是工作创新的方式不多;二是妇女发展还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三是农村妇女发展的平台已搭建,但在资金和项目,需要扶持和帮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并着力在创新载体,全面打造巾帼示范村工作品牌上下工夫,不断完善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运行和协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全村妇女发展的活力,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东塔、新XX作出我们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