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年终工作总结
2014/1/18
近4年来,我校按照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大学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积极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服务工作。学校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先进集体”称号。
一 领导重视、统筹协调,各项计划保障有力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服务和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副校长彭久麒为组长的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帮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学校又于XX年1月成立了以副校长彭久麒为组长,副校长祁晓玲、张健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事机构——社会服务工作办公室,由校办副主任田承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社会服务工作的整体规划、归口联系、日常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在社会服务和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党委书记高林远、校长周介铭亲自协调部署有关工作,学校校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奔赴对口帮扶地区和合作市县调查研究,了解地方实际情况,确定对口帮扶及校地合作方案。近4年来,学校赴上述市县开展的各项活动,均由校领导亲自带队,确保了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扎实推进。
此外,学校还于XX年6月进一步将社会服务工作列为“四川师范大学社会服务工程”,作为我校“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三项具体措施之一,并从思想上、组织上和经费上给以切实有效的保证,确保了社会服务工作各项计划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 八项内容扎实推进,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一)与多个市县签订了合作及帮扶协议,建立了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
从XX年开始,我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与达州市通川区建立了定点扶贫帮扶关系,随后又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与凉山民族师范学校结成了对口帮扶关系。XX年,又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倡议,在省教育厅统一协调下,与巴中市通江县建立了教育对口帮扶关系。XX年,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委厅〔XX〕24号)的安排,我校定点扶贫的单位又由通江县调整为巴州区。近4年来,我校始终与对口帮扶的地区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建立了双方高层领导定期交流的长效机制,及时了解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帮扶工作的思路。为将帮扶工作常规化、制度化,我校还于XX年3月与巴中市通江县和凉山民族师范正式签署了对口帮扶协议,明确将各项帮扶措施列为协议条款,保障了帮扶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