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买卖合同(3)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商铺买卖合同(3)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录取查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1/7/12

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时间

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时间
安庆师范大学
开学时间 安庆师范大学 2021/8/22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贵州省专科批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贵州省专科批录取分数线
哈幼专招生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哈幼专招生 2021/8/23

中国戏曲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中国戏曲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中国戏曲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中国戏曲学院 2021/7/8

华中师范大学2021高考录取进度及录取分数线(截至7月21日)

华中师范大学2021高考录取进度及录取分数线(截至7月21日)
华中师范大学
录取查询 华中师范大学 2021/7/21

安徽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一、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
安徽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安徽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2021/5/24

中北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前招生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北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前招生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
入学须知 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 2021/8/25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科院招办
疫情防控 科院招办 2021/8/27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9

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开学返校时间

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开学返校时间
北方工业大学
开学时间 北方工业大学 2021/8/22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隆重举行!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隆重举行!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军训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2021/9/12

攀枝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攀枝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四川安徽山东重庆视觉传达设计38433环境设计2343产品设计713工艺美术30数字媒体艺术39432 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
攀枝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攀枝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16

济南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济南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南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济南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黑龙江大学2021年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大学2021年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大学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黑龙江大学 2021/7/14

沈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沈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投档原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类)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历史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采用“3+1+2”选考模式的高..
沈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沈阳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17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指南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开学指南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航海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广州航海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1级辅导员集体亮相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1级辅导员集体亮相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入学须知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2021/9/6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指南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指南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入学须知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9/8

南昌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揭秘!

南昌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揭秘!
2021本科新生大数据,南昌大学本科新生大数据,南昌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揭秘!
新生大数据 2021本科新生大数据,南昌大学本科新生大数据,南昌大学2021级新生大数据揭秘! 2021/9/9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