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实农民增收情况报告(3)

考察报告
2012/3/8
3、正确处理促进农民增收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然而我们看到为了增产增收,一些地方破坏生态、开荒种地,以致水源涸竭、水土流失。为此,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力求做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改善生态与促进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在我们这样一个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地区,要坚持该退耕的坚决退耕、该种草的坚决种草、该禁牧的坚决禁牧,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
(四)加强法制建设,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鉴于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事关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应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国家关于支持“三农”工作的政策均带有指令和规章的性质,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我省财政困难,支农(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资金比例低,而且往往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支农资金总额为59.49亿元,比下降1.5%,年均降幅0.75%。其中:中央投资44.57亿元,省级财政投入9.7亿元,市县配套资金5.21亿元,分别比增长17.4%、下降2.4%、下降58%。这就是说,三年间,中央投入在以每年8.7%的比率增加,而省级财政投入和市县配套资金分别以每年1.2%和29%的比率减少。因此,为保证农民增收的持续发展,建议省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提高投入比例,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投入,将有关支农资金、省市配套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各类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对其到位的比例、时限、运作机制等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有的应通过地方性立法加以保证,以加大监督力度,创建“三农”工作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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