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4)

计划总结
2010/11/1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能协助承担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能完成科研任务,或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详实的听课笔记,撰写有价值的教学反思、教学叙事等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二次校(乡)级或一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市、县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独立组织过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在县(区)级以上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或在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教研活动中做过中心发言,并有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中心议题等内容的原始讲稿。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以上,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业绩与成果
应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中的三条:
(一)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二)有三项教研成果或三篇经验总结在校内交流;或有二项教研成果或二篇经验总结在县(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一项教研成果或一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三)在校内结合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实践活动,每学年开设专题讲座一次以上,并有讲稿或教案。在辅导学困生、培养优秀生或特长生方面成绩显著;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