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

【零二七范文网-2012年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之规定,与丙方签订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交易所需帐户开立、契约签订、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之说明义务
  乙方应依期货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指派专人针对期货交易契约内容、相关之风险预告书及交易程序等为甲丙方暨保管机构进行解说,甲丙方暨保管机构听取解说后,应在双方同意之「期货交易风险预告书」、「期货选择权风险预告书」、「选择权风险预告书」、「当日冲销交易风险预告书」签章。
第二条 完全契约
  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台北市期货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业务操作办法(以下简称业务操作办法)之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随时公告事项及修订章则暨期货经理事业管理规则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定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期货交易帐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期货交易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四条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联系方法
  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交易及下单,甲方就前条之期货交易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应以面告、电话、电报、传真、图文电视或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之传输工具等具体明确之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乙方下达委托,委托内容应包括完成该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条件。
  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期货交易客户进行期货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应按各别期货交易帐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帐户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乙方对丙方之下单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期货交易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甲乙双方之联系,除另有约定外,应以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工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为之。本契约所载通讯处所及通讯方式,任一方有变更时,应以书面通知他方。
第五条 执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应根据中华民国法令之规定,将委托交易内容转达至该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及办理后续结算交割事宜。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期货交易帐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
  乙方依前项方式执行期货交易之委托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对于受托事务,有严守秘密之义务,除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条 期货交易帐户之移转
  乙方遇有破产、解散、停业或依法令应停止收受订单时,依期货商管理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得依主管机关命令将甲方之期货交易帐户移转于与乙方订有承受契约之其它期货经纪商,甲方应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帐户移转之事宜。
  因前项帐户移转所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办理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损害,乙方不负赔偿之责。
第七条 保证金、权利金或其它款项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期货交易帐户一切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事宜。丙方应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关款项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机构办理保证金与权利金收付及结算交割。
  乙方确认甲方缴存交易所需款项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应于主管机关指定之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存放甲方缴存之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丙方执行期货交易如有越权交易之情事,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书面,并经保管机构审核符合相关法令外,丙方应依管理规则、业务操作办法及相关法令规定负越权交易之履行责任。
  丙方承诺除前项除外规定者外,对越权交易之结算交割及违约

2012年期货委托合同(期货交易受任人)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考生百日学案
艺考 艺考文化课辅导 艺考生百日学案 2021/5/21

浙江树人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6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军训小贴士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21年新生军训小贴士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军训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2021/9/19

属于你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宿舍!

属于你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宿舍!
南京理工大学
宿舍 南京理工大学 2021/9/10

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生报到返校须知

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生报到返校须知
大工招生
开学时间 大工招生 2021/8/28

西京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西京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西京学院
录取查询 西京学院 2021/7/13

淮阴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淮阴工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资讯平台
录取通知书 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资讯平台 2021/8/20

遵义医科大学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遵义医科大学2021级新生数据大揭秘
遵义医科大学
新生大数据 遵义医科大学 2021/9/6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时间计划表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时间计划表
四川文理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文理学院 2021/7/9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3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老生返校须知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老生返校须知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2021/9/7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省份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安徽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不分文理)5动画艺术(不分文理)8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不分文理)5摄影艺术(不分文理)8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不分文理)10广播..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17

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
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艺术升
艺考 艺术升学规划 艺术升 2021/5/21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生报到告知书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生报到告知书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开学时间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2021/8/28

武汉工商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拟定合格线

武汉工商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拟定合格线
武汉工商学院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武汉工商学院 2021/4/29

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新生入学指南
西南医科大学
入学须知 西南医科大学 2021/8/25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21/9/12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2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全日..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