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规章制度
2012/3/30
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3、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4、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5、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公司党支部领导,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应邀请下属事业单位、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