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摄影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2012/2/1
1、每日打卡上班后,助理应就所安排责任区进行整理打扫。如未按时
打卡点名者,依公司制度迟到论处。
2、摄影助理应严格遵守并按主管、组长的指示行事,尊重比自己资深的员工,不得私自决定事物和顶撞上级主管。未经允许,严禁动相机等设备,如有违背者记过,重者呈报上级予以开除。
3、摄影助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外出为公司办事,应速去速回。如遇要事或身体不适应向主管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论,按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4、摄影中每人须有其职位代理人,如遇休假和事假时须指定其代理人为其代理。爱护公物,如有破损按情况处理。
5、摄影助理每日拍照时,须事先将灯光背景准备齐全,并于新人化妆、造型完毕时,带至摄影棚请摄影师拍照。拍照期间严禁接听私人电话。
6、摄影助理于摄影期间须注意其本身的言行举止,应避免制造出引起新人不快或不满的情绪,影响摄影效果和进度。
7、摄影助理在公司应严格要求自身的衣着和谈吐、保持整齐、清洁、简单的基本要求,注意本身之品德操守,洁身自爱。严禁乱扔垃圾乱吐痰。
8、摄影助理穿着公司(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规定之服装和黑皮鞋。
9、摄影助理于上班拍照期间,应遵守公司规定,并不得和上级发生争执争吵,违者按公司制度论。
10、摄影助理于公司任用期间内,如在外另谋它职者或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公司声誉的事项时,公司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严重性保留法律追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