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201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