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2)

规章制度
2011/12/27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凡每学期有挂科的党员按学分,每学分扣0.5分。实行奖学金加分制,一等(或优干)3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或文体)1分/次。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院级或是校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党员下班工作、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学生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学生党员所要求的带班工作要求,和所起的带动培养对象进步、向党员标准看齐的作用。支部对其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4、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要求能真正起到带动培养对象进步,向党员标准看齐的作用。根据学生党员所要求的下班工作表现,支部对其下班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5、党员整理被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不负责任者扣3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相关的文章。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凡有意或无意泄露党内秘密的扣3分/人/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给予党内批评,视为不合格。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反映到支部或是学院的,对相应学生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4、严格遵守党(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员挂牌制度,在正式场合未佩戴党徽者扣考评分0.5分/人/次。(暂时未实行)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的评定为优秀(注:凡有挂科或四级未过者不予考虑)。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在考察期或预备期内不能适时通过英语四级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学生党支部考核制度》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