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规章制度
2011/11/9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