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3)

规章制度
2011/11/1
4、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杂品、有毒有害、个人物品混放。
5、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25学时。
2、 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3、 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4、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初(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
2、 清洗池做到有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垃圾的密封、带盖容器。
3、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药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有很多的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事故。为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2、 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 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 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气处理。
5、 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腔疾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 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防止食物中毒。
7、 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白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专门储存禁止于其他食品混装。
8、 所有剧毒品(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