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2011/10/19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