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通知

工作计划范文
2014/3/31
【027Art.COM - 辽宁工作计划】
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教师[2014]2号
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办[2014] 40号)要求,2014年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参加实践能力测试人员(以下简称为参测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教育类应通过由省招办组织的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综合笔试合格证书报名参加实践能力测试。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1日- 15日:参测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8080/)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及缴费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5日24:00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2日8:00时至4月25日24:00时。
2.2014年5月份组织实践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2014年5月28日起可在“辽宁教育人才网”查询测试成绩。
三、网上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参测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8080/)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四位报名号,持报名号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参测人员需缴纳实践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2.参测人员每年限报一次,请严格按照以下测试点的地域划分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其中沈阳、鞍山、丹东、辽阳、铁岭、抚顺、本溪、昌图县的参测人员需选择沈阳测试点;大连、营口的参测人员需选择大连测试点;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绥中县的参测人员需选择锦州测试点。
3.参测人员需上传一张JPG格式,114*156像素,小于20KB的电子照片。
4.缴费注意事项:
(1)参测人员必须选择“有个人对公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汇款。
收款人户名:辽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收款人账号:3301009109264048848
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教师[2014]2号
关于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办[2014] 40号)要求,2014年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参加实践能力测试人员(以下简称为参测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教育类应通过由省招办组织的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合格者。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综合笔试合格证书报名参加实践能力测试。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1日- 15日:参测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8080/)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及缴费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5日24:00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2日8:00时至4月25日24:00时。
2.2014年5月份组织实践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2014年5月28日起可在“辽宁教育人才网”查询测试成绩。
三、网上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参测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8080/)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四位报名号,持报名号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参测人员需缴纳实践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2.参测人员每年限报一次,请严格按照以下测试点的地域划分报名,否则不予受理。其中沈阳、鞍山、丹东、辽阳、铁岭、抚顺、本溪、昌图县的参测人员需选择沈阳测试点;大连、营口的参测人员需选择大连测试点;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绥中县的参测人员需选择锦州测试点。
3.参测人员需上传一张JPG格式,114*156像素,小于20KB的电子照片。
4.缴费注意事项:
(1)参测人员必须选择“有个人对公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汇款。
收款人户名:辽宁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收款人账号:330100910926404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