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精选19篇)

读后感
2022/10/2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精选19篇)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
这两天认真看完了严耕望先生的《治史三书》。这是一本好书,内容浅显易懂,直接详细,每一个关于治史思路方法的章节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令人受益匪浅。虽说作者是以自己的研究经历做例子,讲的多是中国史方面的内容,但是对于从无史学基础的我,却有很大的扫盲作用。比如,作者提到的考证的两种方式,即述证和辩证,校勘学的四种校对方式,对校,本校,他校和理校,都是很好的史学基础知识。至于其中的经验之谈就更让人收获良多。
然而,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并没有感到轻松。除了具体的经验方法之外,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治史的艰辛。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要专注执着。就像严耕望先生说的,世界上出过很多年轻的大科学家,大哲学家,但很少出年轻的大史学家。史学靠的就是日积月累,孜孜不倦,勤勉不怠,恒久坚持。只有经过多年努力之后,才能有所得。由此,更增我对于这门学科的敬重之感。
还有就是通读全文之后的产生那种历史感,颇为沧桑浩瀚。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钱穆的生平事迹以及他与作者之间的师生之谊,钱穆在我觉来俨然是一位让人无比敬仰而又非常遥远的大师。而通过文字我同样能感受到作者本人,一个很有些高傲不太和人的小老头,可是他在治学上是那么严谨,让人敬佩。然而,读到最后,我才意识到这位作者已经逝世快20年了,而文章是写于三十年前,那是我刚出生的年代。这一前一后,竟跨了一个世纪。这种绵延之感让我感慨不已。从文治史,薪火相传,每一代历史学人其实都背负着一定的使命来承担着历史的续写之责。或许真是让严先生给感动的,我竟隐隐有了一种责任感。在以前,我还认为历史学是一门与现实很遥远很无关的冷门专业,然而,现在我却渐渐有了这样的感觉,它对于人类的教育总是潜移默化,不加彰显的。就如春天万物萌发,看似凭空出芽,其实乃是风雨气候之浸润的缘故。
同样深有感触的是历史学人的渊博学识。在这一学期上欧美史学动态研究的过程中,此种感觉日益深刻。每位老师,都外表平凡,可是谈吐之间,治学之深之广让我赞叹不已。还有朱孝远老师,上他的课时总以为这是一个留洋归来,外语华丽,更多体现西方特质的颇爱碎碎念的男方小老头儿。可是,一日读他那本《如何学习研究世界史》时,不由大为改观。散文的笔触,诗化的语言,将历史研究这样严肃的学科写的那么唯美和高雅,温文尔雅之态鲜明地跃然于纸上,俨然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现代诗人。然而,当读到附录一《学史之道——兼论史家的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才知道一开始就看走了眼,其古文之功力,传统文化之博识,丝毫不亚于前者。由此对史学人才更增敬佩。
当然,在学习历史的这段日子,也有无奈。特别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更有一种感觉,就是学术界的整体浮躁。记得一次课上,李剑鸣老师曾经感叹,这是一个全民平庸化的时代,精英再难出现。听后觉得无比落寞。事实确实如此啊。我深知历史这样一门学问如果没有像严先生所说的那种淡泊自甘,寂寞自守的心态是难以有所收获的。然而,如今这个时代,中国传统的权钱本位思维,再加上改革开放至今所附带产生的全民无信仰和极端物质主义,让整个社会变得如同一锅沸水,难以平静,每个人都在利益的道路上穷命狂奔。在我看来,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多元的,其社会价值的衡量也应该是多元的。而如今,与人交往,只感觉大多人眼中,除了钱权,再无其他。就比如我家乡的亲戚,他们对于我读博,总是充满不解。再如我的一个外甥女,22岁的年纪,除了让她父亲的企业如何做得更大,赚得更多,除了如何能帮助她父亲砸钱,以便实现官职连任,从而为自家企业谋利之外,眼中再无其他。她认为,人生一切唯钱一字足矣。更要命的是,她的亲戚和朋友,莫不以此为榜样,无尽艳羡,心心向往之。我从来都未曾否认过物质基础的重要性,只是一个社会倘若以此为核心,就实在太可悲了。这是否就是如今中国再难出大师的根本原因?以建国为界限,去想一想这之前的五十年和之后的五十年,我们怎样去理解,在那个战火纷飞,国破家亡的年代,会有那么多大师接连出现,交相辉映?我们又如何解释,在战乱结束,国家一统之后的和平年代,学术成就和民族价值反而变得一片荒芜?我早已过了愤青的年代,但每想到这一点总是感到深深的可悲。
最后一点是外语的学习,特别是此次期末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现,外语学不好搞世界史真的很费力。以前确实低估了外语对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性。今后要好好补一补了。另外,通过上个学期的学习,史学史和史学方法论这方面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在这个学期,我的计划是好好学习一下史实,特别是德国史方面。因为我发现,此前之所以找不到要研究的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于德国历史本身还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对于具体历史了解得多了,就自然会有一些新疑惑,那么应该就有可研究的问题了。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2
《名贤集》汇集历代名人贤士的嘉言善行。以及民间流传的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治学修德等方面的格言谚语。其中不乏洞察世事、启人心智之句。
《名贤集》以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组成,易诵易记,读之朗朗上口,为古代流传很广的启蒙读物。很惭愧《名贤集》过去属儿童读物,但今天我已人到中年,学起来却有点点吃力,努力学习深感受益。
我非常喜欢其中的这些句子:“休争闲气,日有平西。” 【译文】不要为无关紧要的事生气,就像太阳也有落到西山的时候。很多人都说我年轻的时候不显年轻。因为正值青春的时候脸上长了很多“青春美丽疙瘩痘”,虽然疙瘩痘有这么一个很美的名字,但那时候,我因为自己没有一张漂亮的脸非常自卑,我的年轻不曾美丽过。过了青春,脸上虽然留下了一些痘印,但是却干净了很多。很多不常见我的朋友,多年之后说我一直是老样子,甚至气色比年轻时还好。常听朋友自己常常失眠,我却总是睡的非常好。偶尔有非常难过的事情,最多半个小时过后,我也会睡的很实很香,只是早上会因为心里有事起的早些。我想这和我不爱生气有关系。生气只生一小会儿,不真的存在心里面。现在想想这非常的养生,病从气中来,没有气生,所以我人会很健康,很少生病。我们很多人是不是有这样的口头语:“气死我了!”为了自己的健康以后尽量少说,尽量不说这样的话。一定要多说正能量的话。
再如:“凡事从实,积福自厚。”【译文】不管做什么事都诚心实意,切切实实,事做好了,对他人有益,对自己也大有益处。 记得我念书的时候,有一个很要好的同学,他为我发愁,愁我太天真、太善良,将来走向社会,我会无法适应。因为我赶上了毕业就是失业的年代,刚开始在北京打工一年,然后开始自己创业。白手起家,其实我真的真的没有商业头脑。而我却也把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一定要先站在对方角度上去考虑问题,一定要让对方合适。亿万富翁张选在他的演讲中也提到,您如果为别人想,别人才会为您想,你会活的很有价值,从而会很快乐。如果您只为自己想,为了满足自己无止境的欲望,甚至不择手段,小利益是得到了,但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了吗?没有。我从事的儿童摄影,马上有九个年头了,而这些年里面,我真正的做到了,每一张照片都一定通过我手,如果是员工做的,我也要每一张检查一遍。太多人笑我根本不像当老板的。我只是本着把事情尽量做到最好,尽量给顾客减少麻烦。我真的做到了诚心实意,切切实实把事情做好。也应验了《名贤集》中这句话:老实常在,脱空常败。【译文】办事诚实的人终究不会吃亏,奸猾不实的人往往失败。 我是我们县城第一家儿童摄影,很多人看我生意好也跟着做起来,但很多,是坚持一两年就不做了。他们往往恶意竞争,把原本不好做的市场搞的更乱,自己陪钱经营不下去就歇了。而我总是很淡定的,做好自己。甚至我都很少搞促销活动,因为价位本身就非常实惠。从开业到现在,物价都上涨,而我们的价格还是老样子。
当我读到这一句时感悟非常之深:大道劝人三件事,戒酒除花莫赌钱。 【译文】为了康健幸福,应该力戒三件事:勿过量饮酒;别沉溺于女色;切勿赌博。
讲一下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赌能害人。平平姑姑,原本嫁了一个非常老实的一个人,个子高高的,人非常不错。家境不是很好,他是单亲家庭,在亲戚的帮助上,他买了一辆大车,每天都非常辛苦,但每天可以收入四五百元,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只是跑大车的人,一般都几天回一次家,这些人,你请我我请你不是赌博就是找小姐。终于有一天输了大钱,跟她的小姐也怀孕了,她丢了家里的妻子和女儿和那个怀孕的小姐跑了,离婚都找不到他人影,通过起诉离的。他的父亲因此生气后病死了,他的亲妹妹因为要帮他还他欠下的高利贷也去当小姐了。平平姑姑,婚是离了,但背了一身的债,因为就是在他输掉所有的钱和车之外还借了高利贷,为了孩子她原本想继续她们的婚姻。她的名义担保借了银行的钱,还上了高利贷,只是他却无心过日子,和那个怀孕的小姐跑了。那段日子孩子还小平平姑姑非常苦。现在平平姑姑又再嫁给了一个非常老实的北京人,人个子不高,但诚实本份,刚刚生了一个胖儿子,最近还分了北京一套小平米的房。难过的日子终于熬到头了。女人如果遇到不本份的男人,留给她的只有伤痛和同样失去父爱、受伤的孩子。
在我儿童摄影的楼下,原本是一家经营很多年的婚纱摄影,而老板经营了尽一生的事业,等女儿结婚后,她也想休息休息,于是把店让女儿和女婿来经营。只是经营了大约两年左右的时间,女婿迷恋上了赌钱,一夜之间输掉近百万,最后把经营多年的摄影店卖掉,也不够还因为赌借来的高利贷,在他们搬走之后听说也闹了一段时间的离婚,但后来因为孩子他们并没有离成,他的年迈的父亲为了帮他快点还帐晚年原本安逸的生活却不得不跟着盖房班挣辛苦钱。可怜那一大把年纪。赌真的可以使原本美好的家,变得支离破碎。
再说一个曹植贪杯误前程的故事吧。本来他因才学敏博,深得曹操宠爱,多次想立他为嗣。但曹丕留他饮酒,名义上是给弟弟送行,实际上是在陷害他。“逼而醉之”。当曹操及大臣一大早就得曹植出发时,曹操派了三拨人也没有能把曹植叫醒。曹操想怎么可以把皇位交给他。后来曹操把皇位给了曹丕。曹丕当了皇帝以后,就想迫害曹植,有一次让曹植在七步之内做成一首诗,否则就把他处死。曹植没走到七步就做好了这首诗。有名的《七步诗》煮 豆 燃 豆 萁, 豆 在 釜 中 泣。 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曹植七步之内写成这首诗,使曹丕失去了迫害他的借口。尽管曹丕看了诗也心有所动,感到惭愧,但是始终害怕诗人与他争夺王位,一直把他软禁终生。曹植更纵酒自遣,“常饮酒无欢,遂发病薨”,寿才四十一岁。他的短命一半由于纵酒,一半由于抑郁;因排遣抑郁而更加纵酒。
因赌失去家庭,因酒失去皇位,更有多少人因酒而失去健康的?
在我身边有很多肚子非常大,看起来又胖又壮的男人,其实因为喝酒,因为赌钱,虽然家庭还在,但健康已离他们远去。我认识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他事业非常成功。但他总在重复一句话:“哎,没用!没有健康其它有什么用呢?”他四十五六岁吧,得脑血栓三次了。同时还伴有糖尿病,他以前认为,喝过酒,再赌赌钱,整夜赌钱的时候,再猛吸烟。原本以为非常潇洒的生活,其实原来是那么的无知甚至愚蠢。现在为了配合治疗,酒不喝了,烟也戒了,赌场更是远离。就是吃也只是水煮菜,只要吃一点面食,血糖就会高起来。人是瘦了很多。因为毕竟还年轻,他健康恢复的也非常快。只是健康真的忽视不得。有再多的钱,健康没有了,生命更也失去了意义。
这是我读《名贤集》感悟最深的几句话。其实熟读我们大人也可以熟记心中。而如果这些智慧可以真正指导我们的生活,就真的不必走那些人生的弯路的人。那么多的人生悲剧还会发生吗?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3
读师范时,我从教育学教材和老师的授课中知道了苏霍姆林斯基名字和他的帕夫雷什中学。从那时起,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些话语便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做老师以后,我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帕夫雷什中学》,《帕夫雷什中学》全书分为前言和七大章。“前言”部分言简意赅地阐述了他的基本教育信念。第一章介绍了该校从校长到教师整个集体朝气蓬勃的概貌。第二章则把该校富于教育性的物质环境生动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第三、四、五、六、七章分别就体育与健康、德育、智育、劳动教育、美育五个方面详尽地阐述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见解和做法。而贯穿全书的一条红线就是“设计和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是他终生执著追求的目标,也是他的教育思想的核心。他认为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就是把丰富的精神生活、纯洁的道德、健全的体格和谐结合在一起的新人,是高尚的思想信念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融为一体的人,是把对社会的需求和为社会劳动和谐统一起来的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实施全面和谐发展教育,即把教育看作由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美育五部分有机地相互联系并相互渗透的统一的整体,
他在谈及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问题时,总是强调要尽力发掘每个孩子的天赋才能。他指出:“最主要的是,要在每个孩子身上发现他最强的一面,找出他人为个人发展根源的‘机灵点’,做到使孩子在他能够最充分地显示和发挥他天赋素质的事情上达到他的年龄可能达到的卓著成绩。”而教师的技巧就在于捕捉这一点,并提出相应的适合他提高的任务。以前我们讲“成功教育”,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成功的乐趣,仍然缺乏对学生个体的充分研究,缺少分层的具体措施。新课改背景下我们似乎更有必要来反复咀嚼苏霍姆林斯基的这一信念。
苏霍姆林斯基确信,最完备的社会教育就是学校??家庭教育,他在他的中学内创办了“家长学校”,并授之以“父母教育学”,而且他的可敬和独到之处还在于这样的体系范围所及,不只限于学龄期,而是早至学龄前,这样的认识使得帕夫雷什中学在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人上得益非浅。在这个方面我们有很多学校做了许多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家长会变成“批判会”、“告状会”的情形也并不在少数。我们对学生的评价的不够专业也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无法给家长提供更多的专业的、有建设性的建议。而家长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也大都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教育孩子是老师的事,我只要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环境和条件即可。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学校与家庭没有做好有效的沟通所造成的,这当中,作为社会教育的主要执行者的学校恐怕难辞其咎。
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精神环境,所有的教育活动都在这样的一种“丰富而多方面的精神生活”的背景进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形成、满足自己的需求的兴趣,以及展示自己才能和创造的场所。在这个方面他作了如下的尝试: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课余时间,他认为离开这一点去谈论全面发展,谈论素质、爱好、秉赋才能,只不过是空话而已;为学生建立了为数众多的,足以满足每个学生精神需要的课外活动小组;引导学生突出三项爱好:最喜爱的课外读物、最喜爱的学科、最喜爱的劳动创造项目。在这里他把课外读物的教育作用提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这样自我表白说“无限相信书籍的教育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他确信,书如果没有成为学生获取精神的源泉,那么他的心灵中也不会产生其他精神需要。他在给学生列举的书目中,仅文艺性书目就有270部,而且按照他的说法绝大部分学生在他的青少年期能读完。也就是十年不间断读的话,一年也要读将近三十本大部头作品。
另外,就是作者对“大自然”的教育观,他坚信,大自然是美育的源泉,从赞赏家乡的自然美景到热爱祖国的山川,是德育的起步内容和有效途径,花朵树木、阳光空气都是养身至宝,变幻万千的自然现象是综合训练观察、思考语言表达能力的极好手段。
除此之外,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他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不正是现在我们大力提倡的“四个面向”的素质教育观吗?而且在书中他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真使我受益非浅。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集体力量最重要。“全体教师团结一致,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保证”。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们更应该与全校教师团结一致,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用我们投身教育事业的火一般的热情,用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为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4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块丰碑。小说中的人物,故是细节都是作者极为感触的。作品中的高老太爷作为祖父的影子,三个孙子,觉新不敢反抗,觉民和作者敢揭露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歌颂了“五四”时期新青年的敢于斗争,敢于反抗的革命精神,批判不抵抗主义,小说语言明快流畅,笔调抒情热烈,读起来真挚感人,动人心魄,深受读者欢迎。
文中的觉心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也很聪明,但他很懦弱,不敢反抗,爷爷的话不敢违背,最后做了牺牲品,自己的幻想破灭
父亲去世后,觉新挑起了家庭重担,家中内部的矛盾向他射来,过了两年,“五四”运动发生了,他通过学习,明白了许多道理,使它变成了两重性格的人物。他既痛恨旧势力,又不敢反抗,面对这一切,他默默的忍受着,挣扎着。
觉慧因为与同学参与斗争,被爷爷训斥的一顿,不许他再出门。这天,他在花园里遇到鸣凤。两人表示爱慕,互诉衷情。
当晚,觉民和觉慧在天井里散步。表姐梅的遭遇,觉民决心不走大哥的路,因为时代不同了。
旧历新年,高府格外热闹,高老太爷希望吃年饭有四代人,所以觉新也把儿子抱来了。
元宵节刚过,新旧军阀展开了激烈的混战。处于市区的高家,也遭到了战火的纷扰,从东门逃进城的张太太带着琴和正在张家玩的梅来到高家避难,
觉新的妻子瑞珏很喜欢她,觉新也很喜欢她。二人相对而位。互诉着几年来的相思之情。
几天来瑞珏完全请楚了觉新和梅的关系,表示理解,梅为瑞珏的大度与善良而感动,她两人成了手足朋友
战争结束后,觉慧瞒着家人参加了黎明周报的工作。写文章介绍新闻化运动,攻击旧制度旧思想。琴也参加了学习,决心干下去。
孔教会的头面人物,60多岁的冯乐山看见高家的丫头长得漂亮,让高老太爷的丫头鸣凤,嫁给他。但鸣凤爱着觉慧,不同意嫁给冯老头,鸣凤向觉慧求救,由于他赶着写文章,没救他,结果鸣凤含泪离开了觉慧的住处。后来觉慧知道了真情,但是太晚了,鸣凤已经跳湖自尽了,觉慧非常悔恨。
鸣凤死后,高老太爷又逼丫头婉儿代,鸣凤的悲剧使觉慧无限悲哀,深深自责,同时也加深他对以祖父为代表的旧势力的无比仇恨。现在他更清楚的认清了自己所在的这个家庭,这个社会的本来面目。
高老太爷的66岁的寿辰到了,高家摆宴唱戏,大为庆祝,冯乐山又为觉民说媒,高老爷一口应承,遭到觉民与琴的反对,觉慧支持。觉新左右为难,祖父大发脾气。在这紧急过头,觉慧帮助觉民逃婚,与家庭斗争,结果觉民下了决心,高老太爷也没办法。最后祖父被迫退婚,觉新不断受到良心谴责,觉得无论如何应该给觉民帮忙,否则会造成一件抱恨终身的事。
觉新的四叔克安、五叔克定瞒着高太爷偷偷摸摸的在外面租小公馆,嫖女人,打着高老太爷的旗号借债,过着荒淫无耻到的生活,丑行被揭穿,高老太爷责罚他们后,感到无比失望,从此一病不起。陈姨太先请道士作法,又叫端公捉鬼,闹得家宅不宁。留过学的克明,,读过进步书报的觉新都不敢出来反对。只有觉新挺身而出。痛骂陈姨太和众人,高老太爷在弥留之际,答应解除与冯家婚约,觉民的抗婚行动取得了胜利。
瑞钰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高家长一辈人都认为高老爷的柩停在家里,如有人在家生孩子,便有血光之灾。他们要求瑞钰到城外生育,觉新有一次毫无抵抗的接受了这个荒唐主张,结果瑞钰在难产中死去,觉新突然明白了,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封建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幸福、前途和他最心爱的两个女人。三弟觉慧感到不能在这个吃人的家中呆下去了。他要做一个旧有家庭的叛逆,决心远走高飞,觉新感到无限悲哀,但他知道是留不住觉慧的。犹豫再三,终于答应在暗中支持弟弟的行动结果,三弟还是远走高飞了。
“家”从1931年发表以来深受读者欢迎,以后又拍成了电影,巴金最后之所以告别觉新,。觉民和黎明周报社的朋友们,乘船离家到上海去,就是对当时社会不满,家庭不满,但他心胸宽大,勇于斗争,为软弱的大哥打气,让他坚强起来和家人斗争,但大哥始终是个懦夫,结果牺牲了自己,也把心爱的妻子做了牺牲品,觉新是觉民兄弟的大哥,你想,他相貌清秀,自小聪慧,在家里受着双亲的钟爱,在学校受先生的赞赏中学毕业时成绩名列第一,自己也曾打算中学毕业后到有名的大学深造,还想到德国留学,但他性格懦弱,不敢反抗,为了爷爷抱重孙,马上成亲,料理家事,屈从父命,他的前途因此而断送,他美丽的幻想因此而破灭。可是,万恶的旧社会、旧制度,坑害了多少年青的生命!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5
《思家小馆的晚餐》是普利策奖得主、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文学评论家安泰勒的代表作,也是她的第9部小说,发表于1982年,曾入围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福克纳文学奖。
看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本关乎家庭生活的书,是安泰勒最擅长的领域,她用看似松散细碎的结构,讲述了20世纪一个普通美国家庭三代人几十年的生活历程,以几个主要家人视角轮换的方式,细数他们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经历的爱、怨恨、疏远、离别、猜忌、绝望、背叛……虽说焦点仅仅局限在一个小家中,但体量巨大,几乎写遍了人生必然要经历的种种情感状况,感情饱满但细腻温润,平易深沉又不失冷静优雅,蕴含着感人至深的强大力量。
大儿子科迪14岁时,珀尔图尔的丈夫离开了她。伤心之余,她要考虑今后的生活来源,同时还要想办法让三个孩子感受不到变故,使生活一如既往的进行。然而,儿女却渐渐与她疏远。成年后,科迪成了一名商业成功人士,小女儿珍妮做了儿科医生,他们都离开妈妈去了别处,身边仅有的二儿子埃兹拉是一家名为“思家小馆”的餐厅主理人。有心维系亲情的埃兹拉经常组织四人家庭聚会,想要拉近彼此间的关系,但是屡屡失败,每次都不欢而散。
安泰勒在书中探讨了上一辈生活对下一代造成的影响。丈夫离开后,焦躁恼怒的珀尔被生活逼入穷巷,虽耗尽心力为生计奔忙,却忽略了爸爸的缺席对孩子们造成的伤害,她用绝口不提的方式来逃避,小心翼翼掩饰起自己的感情,家里的生活气息少得可怜,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氛围。巴尔的摩那栋临街的房子,竟成了孩子们童年一直想要逃离的地方。多年后,即使科迪和珍妮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仍可感觉到他们心目中的“危险人物”——妈妈一手营造的压抑就好像粘在后背上一样如影随形。这些经历是伤痛,也是前车之鉴。科迪的工作也和爸爸一样需要经常搬家——将全家连根拔起,但他下定决心不重蹈覆辙,与儿子卢克多多沟通;珍妮也尽量克制不将怒火发泄在女儿贝基身上。他们能否从上一代的阴影中走出来?
除了家庭生活,爱情婚姻关系也是安泰勒关注的另一大主题。记得张爱玲说过:“生活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每个女孩年轻时总会有对爱情的憧憬,小说借助珀尔和珍妮不幸福的婚姻,指出了当代都市女孩将爱情和婚姻戏剧化的通病:她们被自己假想的完美爱情所欺骗,就好像是命运和自己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生活中的某个时刻看似充满了戏剧性,但是被拉长到一个跨度几十年的时间轴上,就显得平淡、缓慢、微不足道了。纷乱复杂的日常琐碎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安泰勒为它们增添了了一种令人沉溺其中的魔力。争强好胜的科迪为了引起妈妈的关注而陷害埃兹拉、珍妮被迫穿妈妈的旧衣服、大家被妈妈劈头盖脸的训斥等等,会令人联想到这些场景曾经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出现过,惊叹于安泰勒所构建的家庭日常似乎比你和我在生活中所经历的更加细致可感。
安泰勒的高超之处还在于完全不着痕迹地将虚构的情节融于现实。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珀尔在抽屉中保存的小物件的描述,还有她日记的内容——那些安泰勒借珀尔的手写下的文字,其中一篇是说珀尔年轻时,去房子后面除草的瞬间感受:“贝德罗家的女孩弹钢琴的声音飘出了窗外,一只苍蝇在花丛中飞,我看到自己跪在这么漂亮的绿色小星球上。我不在乎别的事情,我拥有这一刻,它属于我。”这是一个真实到似乎触手可及的场景,那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小姑娘与生硬刻板的珀尔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差。每个被保存下来的色彩缤纷的时刻都是值得纪念的,从那里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正是这些情节构成了或美好或感伤的回忆。
《思家小馆的晚餐》是一本在不经意间就会戳中你泪点的小说,眼泪是为了人物的命运而流,也为生活的艰辛、时间的残酷、爱的伤害与包容而流。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在家人面前,人人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恪守着对家人的爱,也努力寻找自己在他们心中的位置。当存在感缺失时,人们往往会选择互相伤害。当贝克觉得珀尔不再需要他时,他离开了她;珀尔觉得生性温和的埃兹拉最需要她的保护,因而对他最偏爱,因此伤害了科迪;科迪的痛苦在于一直在用力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在女朋友们身上、在露西身上,也在妈妈和妹妹身上——给妈妈买房子,要资助妹妹开诊所,希望自己是一个被需要的人;妈妈离开后,埃兹拉突然觉得生活中只剩下了虚无。
亲情具有强大的包容力,时间和阅历也会赋予我们理解的能力,正如珀尔在遗愿中所要求的葬礼赞美诗:《我们会明白这一切》,我们终究会明白,一切伤害皆因爱而起。“一家人做错了什么,就会回来纠正,”这就是思家小馆的晚餐存在的意义。
安泰勒描写的情感跨越了地域、种族、时间,那种共通性使得这个故事亲近无比,我们在每个人物身上都能找到一丝自己的影子,整部小说也道出了你我的生活。“生活就是撑着,一件事接一件事”,是的,生活不是童话世界,充满苦辣酸甜,因而才不会索然无味。爱可能会迟到,但最终不会缺席。我们就那样跌跌撞撞的走着,拥有着彼此、温暖着彼此,看着彼此脸上的皱纹,想着那些涌现的回忆,不禁泪湿衣襟。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6
好书自然经久不衰,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社会,它能够陶冶人的感情与气质,使人高尚。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书,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还让我们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并及时改正。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学生们说:“书是不开的老师。”;迷茫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探索者说:“书是通向彼岸的船。”;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急于求知者说:“书是饥饿时的美餐。”
在这季节里,阳光雨露,绿遍枝头陌上,欣欣生意,漾溢金色年华。一座校园,沐浴春风,清景无限;一群学子,荷着梦想,走在路上,一角一落的深情,一日一夕的成长,展成卷卷诗图,安静欣赏。所以当我们想放松一下自己的时候,何不可以手捧一本好书来陪自己度过呢?好书能让我们调整心态,净化灵魂。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我们可以手捧《做最好的自己》来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是由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李开复博士创作的。他曾是美国苹果公司、微软公司的全球副总裁,创建过微软亚洲研究院,曾是比尔盖茨的七个高层智囊之一。20xx年7月,跳槽到Google公司。读完李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回味悠久,感慨颇深。他在书中倡导一种自信积极的人生态度“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他认为,真正的成功应该是多元化的,每个人的成功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的一生总是在做两样事情,一是追逐快乐,另一个是在逃避痛苦,可是快乐的事情总是过的那么的快……痛苦不堪呢?只有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李博士在书中写到“用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用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用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座山,世界上最难翻过的山就是自己,但是当你翻过这座山的时候,你将会看到更美的风景……想想也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社会背景、才智资本和机遇是不均等的,成功不可能以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真正意义上的成功不是一窝蜂地追逐别人锁定的目标,而是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和需要,发挥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从而发掘出全部的潜力,一次次的超越自我,奉献社会,并因此使内心获得快乐。
做最好的自己,无论是谁,若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他一定会很充实,很快乐,很成功。做最好的自己,说的很简单,但要做到这点,其实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第一,要做你自己。首先要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有哪些独特的地方,有哪些优点和缺点,有什么兴趣和爱好,有什么理想和志向。其次你要接纳自己,无论你的家庭有多么贫困,你的父母多么无知,你都要承认他,坦然接受他,就你的长相,丑也罢,矮也罢,黑也罢,胖也罢,或者满脸的青春痘,甚至身有残疾,镜子里的那个人就是你自己,你都要满心喜悦的面对他,能够像欣赏艺术品一样欣赏他。最后你都要坚定自己,每一个人都是造物主在世上唯一的作品,没有复制,没有克隆。你身上的每一个特点也都染上了你的色彩,或红,或蓝。尽管时尚流行着其他的色彩,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更不用盲从轻率地做出改变,造物者不是把你当作别人的附庸而产生出来的,你仅是作为你而存在。
第二,要不断完善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最好不是和别人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和别人比较,你永远都成不了最好的一个,你也永远享受不到成功的喜悦。最好,是和自己比较,和过去的自己,和昨天的自己比较,让自己成为今天最好的自己,努力让自己的每一天都有收获,有进步。做最好的自己不在乎你昨天是怎样的一个人,不在乎你底子有多薄,基础有多差,只要努力,你就可以比不努力的你更好,只要你坚持努力,你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完善自己不是盲目的完善,比如一个学生,压缩休息和运动的时间来努力学习,精神固然可嘉,但这样永远做不到最好。一天只有24小时,你不可能24小时不停的努力。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首先要保证在课堂上的效率,保证自习课的效率,在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不断进取。那么晚上当你躺在床上的时候你就呢?够坦然的对自己说今天你做到了最好。
做最好的自己也便是做最快乐的自己!
读一读它吧,它可以使你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更加自信的面对以后的各种挑战,它也可以让你在实现自己的目标上更进一步!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7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8
马迪根是一个很活泼的小女孩,和我们一样,但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做疯丫头马迪根呢?她还有一种长袜子皮皮的疯,马迪根天生就好动,她总是会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惹的大家哈哈大笑。马迪根的妹妹:‘丽莎贝特’在大家的心目中也是一个有趣的孩子,它很喜欢马迪根给她讲的每一件事情,喜欢听马迪根给她介绍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丽莎贝特很爱她的姐姐,几乎没有吵过架,如果吵架的话,也是一会儿就过去了。
本书作者:
想必你们大概都应该知道这本的书是谁了吧?应该都非常熟悉她,就是林格伦一位94岁的高龄童话外婆,我们看过很多的写的书,比如说:《长袜子皮皮》《小飞人卡尔松》《淘气包埃米尔》《狮心兄弟》《米欧,我的米欧》……她的作品已经出版成了90多种版本,发行量到了1亿3千万册,如果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如果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
主要内容:
马迪根住在一个景色优美的地方,在一个红房子里,住在那里的还有她的爸爸和妈妈还有妹妹丽莎贝特,还有一只小猫和一只卷毛狗。马迪根是一个不安分的小姑娘,她聪明好动,满脑子都是许许多多的气息妙想,也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叫人们大跌眼镜的疯事、傻事、危险的事,在林格伦的笔下,描绘了一个独特的疯丫头马迪根。
最有趣的情节:
马迪根和丽莎贝特是多么喜欢自己可以飞上天空,传说一个叫勇·布伦德的人,他是一个睡神,靠一把伞就能飞,她们两个人偷偷地爬上木柴屋的屋顶,找了个借口向阿尔娃借来了雨伞,马迪根站在屋脊的最顶端,撑开那把大黑伞,马迪根把伞高高的举过头顶,作跳跃的准备,她做的像个飞机,“扑噜特,扑噜特,扑噜特。”马迪根在嘴里说着。这时候,马迪‘根飞下去了,哦,准确的说应该是跳下去,她撑着那把伞,“哎呦!”丽莎贝特说,马迪根跳下天空,随后又听到‘咚’的一声,丽莎贝特大喊道:“真可怕,下降的速度真快!”她趴在屋脊的边上,往下看着倒在地上的马迪根,只见马迪根脸朝地一动一动地趴在那里,一句话都没说。再看看她旁边的那把伞,伞把儿已经折成两半。“嘿!你怎么样?你死了吗?”马迪根还是没有说话,“马迪根!你倒是说话呀,你是不是死了?”丽莎贝特不安地叫道,但是马迪根还是没有回答,丽莎贝特嚎啕大哭起来:“妈妈呀,”她喊叫着“妈妈呀”,没有人理会她,好像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了,正当她喊得起劲的时候,尼尔松叔叔把头从窗子里升了出来:“你在上边干什么呢?叫什么?”“马迪根死了,她死了!”尼尔松叔叔从窗子里跳出来,他跪在马迪根旁边的草地上,翻过来她苍白的脸,她额头上有血,阿尔娃也来了,当她看见马迪根的时候,歇斯底里的叫起来:“我的老天爷,发生什么事啦?”尼尔松叔叔沮丧的点点头:“过去了,于尼巴根的小马迪根过去了。”马迪根并没有死,她住进了医院,头上缠着胶带,她只是得了并不严重的脑震荡,可她心里只想着远足,可她的家人却叫她在病床上休息,马迪根大叫起来:“我要去远足!我一定要去远足!啊,我真想早点死!”
最让我琢磨不透的人物:
马迪根是最让我琢磨不透的,她有长袜子皮皮的调皮,但是,她却有的时候很善良,有一次,马迪根的头发上长满的虱子,当她的妈妈要帮她把头上的虱子清理干净的时候,她反倒可怜起那些虱子来,哈哈!但马迪根有的时候帝的确很疯,她和米娅打起架来,天哪!真是不堪设想,揪头发都用上了,简直比两个男孩子打架还要疯狂。但是她有的时候内心也很柔软,有的时候马迪根和丽莎贝特一起去里努丝——伊达家的时候里努丝——伊达经常给她们俩用吉他弹很忧伤的歌,马迪根每次听着听着就哭了,而丽莎贝特对这种忧伤的歌一点都不会哭。
我的收获:
我懂得了,每个小孩子都是很天真的,偶尔会做一些很危险的事情没有关系,请大家不要见怪,另外,小孩子犯错误的时候,要尽量想一想他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要了解孩子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小孩子千万不要为一件小事情就打架,这样既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也把你和朋友之间的友情给隔开了。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9
《一爷之孙》是通过对北京一个大家庭(六代百余人源自同一位祖先)的研究资料写作而成的。书里描述了这个典型的中国家庭的人际关系及其模式变迁。“由于这项研究采用的是深入访谈的方法,当然就得到了不少有趣的故事。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社会学研究要出‘故事’的教诲,我始终念念不忘,并且引以为研究的真谛和乐趣之所在。”李银河先生如是说。
李银河先生所做的正如所说的一样。她所写的这部书读来确实如故事,仿佛在向你娓娓道来这个家族的历史轶事。所谓“一爷之孙”就是这个大家族源于一个祖先,这个祖先姓林。
在本书中,对于核心家庭和扩大家庭采用以下定义:核心家庭是指一对夫妇及他们的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扩大家庭是指“任何通过血统、婚姻或收养联系起来的比核心家庭的范围更宽广的群体”。扩大家庭又可以被划分为:传统的扩大家庭和变形的扩大家庭。传统的扩大家庭是指“一个建立在有亲戚关系的核心家庭的地理的邻近、经济的相互依赖的基础上,扩大团体的权威高于核心家庭,重点在超核心亲属关系上的家庭系统”;变形的扩大家庭则是指“核心家庭间的一套松散的亲属关系,核心家庭间虽然地球上分散并且各自独立,但重视和维护超核心亲属关系”。
这一切都是由帕森斯的假说引出。帕森斯是社会学界最著名的理论家之一。他有一个著名的假说: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会经历从扩大家庭到核心家庭的转变。也可以把这个转变过程概括为从亲子轴为主的家庭向夫妻轴为主的家庭的转变。
帕森斯理论认为:家庭向现代性的转变就是亲属关系的团体的分解和核心家庭体制的体现。在核心家庭体制下,核心家庭的成员摆脱了对远亲属的义务,配偶间的义务得到强调。他认为,工业经济的规则和价值观与大家庭的义务、忠诚和价值观是不相容的。工业经济强调公正、公平和公开竞争;而传统家庭强调亲情、照顾和亲属关系网。前者强调普通标准;后者强调特殊标准。帕森斯说: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在经济上是独立于其他亲属而存在的,它组成了一个个孤立的家庭生活单位,按照明确规定的血统准则,这个核心家庭对父亲的家庭和母亲的家庭没有任何义务关系。由于对亲属的义务收到限制,核心家庭成员同时也失去了亲属对自己的帮助,并因此使彼此将变得更加相互依赖。
这正如书中所描述的林氏家族一样,从文字辈的老人到第五代子孙,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淡化。与之相伴的是,每个小家庭成员之间的义务也越来越明显。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以来都是家庭式的。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家庭伦理的扩大。譬如,佛教在印度本是没有家庭色彩的,然而其传入中国后,就形成了浓重的家庭色彩:等级高的要有大的寺庙,寺庙下还要管狭小的庵堂。可见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意识的沉重。
然而,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工作与家庭孰轻孰重的问题上虽然人们的价值观变化的不太大,但是仍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工作其实代表了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当我们让人们比较工作与家庭的重要性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是表明,回答者以家庭之外的目标为主要价值,还是以家庭为主要价值。从林家的成员看,多数人仍然认为家庭重要于其他价值,只有少数人认为工作和社会价值重要于家庭价值。持前一种观点的人一般还会认为工作与家庭两者分不开,以工作为手段,以家庭为目的,但可以看出,他们还是以家庭为主要的价值。
在林家人中,只有宏妹的观点是认为工作比家庭重要,其他老一辈和小一辈的人都更看重家庭。
潘光旦说过:“中国是一个家族主义的国家;婚姻原是比较个人的功能,但是在家族主义很浓厚的空气里,个人的地位很小;个人既为了家族才存在,所以婚姻便为了家族才举行了。婚姻的家族效用有二:一是父母的侍奉,二是宗族的承继。”
实话实说,林氏家族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大家族。我也在北京生活过,传统意义的大家族要比林氏的大得多。就像《红楼梦》中的家族,现实中也还是存在的。林氏家族的典型性就在于它的时代性。它处在变更的时代,所以它典型。
个人、家庭和社会是三种并立而又相互区别的价值。这三种价值所涉及的范围是从小到大排列的。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这三种价值重要性的排列是不同的。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家庭的价值最重要,个人和社会较轻;在现代中国社会中,这三种价值的轻重排序在一些人那里正在发生变化。
潘光旦先生论述过中国文化中只有家庭价值、没有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一观点,他说:“我们以前有‘人’,有‘己’,有‘身’,而没有‘个人’,有‘自私’‘利己’的思想与‘为我’的学说,而没有‘个人主义’。我们以前也没有‘社会’。‘个人’和‘社会’不知是两个新名词,而是两个新概念。”“理论上家原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东西,但事实上却变作了一种左右兼并的势力,把个人与群或社会都给吞没了。”
潘光旦在这里提出了与家庭价值相比较的两种价值,一个是社会,另一个是个人。他认为,我们中国人只看重家庭这一价值,而忽视社会和个人这两种价值。从书中的调查结果来看,人们的价值观已经有了一些改变。
正如李银河先生在书的最后所说:“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和文化急剧变化的现代化的过程当中,传统的超核心家庭关系正在不可挽回的逝去,核心家庭化的过程将在今后的几代人中完成。到那时,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图景将完成我们在本书前言中所论述的那个‘转变’:中国社会将完成帕森斯假说中从变形的扩大家庭向核心家庭的转变;从以亲子轴为主的家庭向以夫妻轴为主的家庭的转变;从仅仅看重家庭价值的观念模式向个人、家庭、社会三种价值并重的观念模式转变。到那时,家庭主义将不再是中国文化的特色,祖先崇拜、父权制家庭中的权威与服从模式、以及超核心家庭关系所带来的痛苦与烦恼,全都会渐渐远去。中国的家庭与西方家庭之间的区别会变得越来越不明显,二者最终将趋于一致。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0
《飘》,是我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1
刚一拿到这本书,想这个作者得是怎样一个超人似地人物,能够用7年半骑脚踏车环游世界九万五千公里。没读几页才发现,原来这个环游世界的人一开始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曾畏首畏尾犹豫不前,对自己一时头脑发热作出的决定动摇不已,窝在小旅馆里想出各种理由来拖沓出发的时间。关键是他迈出去了,“想东想西都没用,去做就对了。行动一展开,自然会产生力量。”
看这样的书会让压抑的心发出释然的微笑,让晦暗的心境照进人性温暖的阳光。纵使世间有百般恶,也抵不过那一时善的感动,何况这善良犹如生命,即使戈壁荒漠也有它的存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由于环境的影响加之出于生存的本能,总是要给自己套上一件防护盔甲,虽不刻意为之,但丛林法则已在实施,紧张的工作快速的生活麻痹着心,轻易不会感动。旅行将你拉出生活的战场,卸下紧张的心衣,露出柔软的心房,即使是微不足道的给予,举手之劳的帮助,或那不经意的一笑都会触动脆弱的心弦,带来振撼心灵的感动。生活在最普通生活中的人有着世界上最朴素的善良,最简单但最感动人的善良,只要你肯露出心来,就会感受到他们,就会为这久违的朴素的善良感动落泪。他们是圣诞节让你进屋做客的老爷爷,是一个人住不说话只为你生火的艾伯特,是坐轮椅卖香菇的波兰老伯,是卖西红柿的莫桑比克妈妈。
作者石田裕辅是个日本人,作为环游世界的自行车骑士,一路上他也遇到了不少和他有相同爱好的同胞。每当有人和他搭讪时,都问他是不是日本人。同样是东亚人种,有着相似的文化和体格容貌,户外或驴行闯天下这种事我们不如日本人多。有人认为,户外是小资们干的事情,要有钱又有闲,看看他们的装备就知道了。也许目前在国内真的是这样,不过作为外行我没有发言权。可看这本书中,包括作者在内的很多人都不是有钱人,都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上班族。他们工作几年攒下一笔钱,可能会在最初的装备投入上花上一笔大价钱,然而这是必须且值得的,随后他们会经常睡帐篷,即使住旅馆也是最廉价的,作者在出发时为这个环球骑行只带了70万日元,中途还被人抢走了很多。他们不是有钱人,可他们也是在享受生活,享受追逐梦想的过程。周游世界靠的不是钱财,是毅力,是坚定不变的梦想。这种毅力不同于角马驯鹿或太平洋鲑鱼那同样震人心魄的万里大迁徙,它们是在生存繁殖的动物性本能驱使下无可选择的创举,这种毅力是动物性的升华,是人区别于物在生存繁殖之外的追求与坚守。发达国家之所以会比发展中国家多许多这样的人,关键不在财力,而在教育,在价值观,在人性的释放,在自由的选择。物化教育下一切为了生存,为了生计,封妻荫子光大门楣。人性教育下,遵从本性,自由选择,多元化价值观,花草共长。因此日本会有一群石田裕辅,中国也会有,但目前只能是凤毛麟角。
石田在途中遇到一个女子,她也是一个旅行者,她有一个困惑:“我不知道自己要朝何方前进,也不明白自己到底要做什么”。长途旅行的人,走的时间长了,就会有这样的困惑。从一开始的新鲜刺激,到后来的起床出发,再起床出发,一切又都变成了重复,两边的风景也不会再轻易打动心灵。其实这样的困惑又何止只限于旅人,每一个人都是生活的旅人,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旅途上,在循环往复了那么久之后,你是否也会有这样的困惑,是否也会因为单调的乏味而叩问自己的心扉。
不要为终点遥远而灰心,不要因目标难以实现而沮丧,奔向终点的旅途,实现目标的过程,才是最享受的。在努力的过程中,每天一睁眼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没有比这再充实不过的了。在臆想中,在睡梦中,会一次次彩排成功后的喜悦与激动,为此而生的动力会推动着你不断向前,浑身流淌着活力。这个实现与追逐的过程一定不要嫌它漫长,因为许多时候当你抵达终点后,你反而会很平静,之前一次次预演的激动并没有适时来临,并且马上就会很寂寞,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得与失的微妙关系吧。人生啊,幸福的是,抵达一处目的地后,不会迷路,依然知道自己的方向。
为什么很多人想去旅行,为什么总是在原始偏僻的地方面对简单纯朴的笑容而感动落泪,因为在逃离世故,在逃离伪装,在回归本性,回归简单纯朴。每一个城市人都是一个远离故土的人,这个故土就是人类诞生的地方,自然,原始简单纯朴的自然。很多去过西藏或非洲的人,会被那里原始纯美的自然环境震撼的热泪盈眶,他们认为那是神明的力量所致,实则不然,这无关神圣,这其实是一种乡愁,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回归故土的感情。所有神圣的东西,都是纯朴自然的。宗教亦如是。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努力让信众回归本心,解脱世俗的束缚,遵从原始的自然法则。不论一个人再如何变化,都改变不了他的本心,只不过是在心之外套了一层层外衣,上了一副副枷锁。因此,宗教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这就像佛教认为人人都有佛性一样,皈依宗教实际就是打开枷锁脱掉伪装回归本性的过程。我们生活的地方,到处充斥着反自然的改变与矫饰,我们离开心越来越远,因此当我们置身简单纯朴的原始自然美当中,就会有回家的感动。
长期在外旅行的很多人都不会对偶遇的伙伴动真情,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面之缘,明天或下一分钟将永不相见。因此他们不会浪费感情,动真心真情,对于相遇离别已经免疫,无痛无痒。然而感情是用不完的,是不怕浪费的,即使知道下一分钟将不会再见,亦可真心相交,深情以待,难道我们动真情是为了以后的相交,是为了朋友数量的增加,不是,是为了此刻的相识。或是不想受动真情之后的分别之痛思念之苦,而半掩柴扉,孰不知,门关久了,心会落满灰尘,心痛死不了人,心动是活着的美好,心痛是活着的证明。
我觉得石田这一路下来最大的收获是对命运的感悟——从不去会死到不会去死。从信天由命,一切都是命运安排好的非人力能改变,到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消极对抗,而要积极面对,命运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妙妙说过,命运在很多时候,取决于你在什么样的时间,出现在什么样的地点,做什么样的事情。而这些并不是事先安排好的,是可以选择的。不同的选择决定了不同的命运轨迹,很多人认为命中注定,不做努力,不去选择,一味埋怨自己时运不济,其实是自己没有抬头,环顾左右你会发现面前不是只有一条路,而是很多条,他们或隐蔽,或泥泞,但会引你通向不同的世界。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2
早都听说了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很好看,也经常看到朋友圈中关于此书的片段,有时是一段感悟,有时是一部分内容,更多的是感悟吧!在这些说说中,更多的是对本书的赞同和认可,鲜有否定之言。但是我今天的内容可能要领大家失望了,因为我的内容是对本书的否定,与你们之前的认识完全相悖,内容甚至有些偏激,所以请大家多多包涵。
我是一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从来都不想什么“意识决定物质”,我只相信“物质决定意识”,在我的眼中,似乎只有着“物质决定意识”这一正确的结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认为,可能是有时思考这样的问题,觉得太难而懒得思考,才这样认为的吧!因此,作为一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当然要说出我自己的观点,虽然,我的观点,大家可能有些不太赞同。
在《我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我认为作者太过强调独处,孤独,独立思维的重要性了,这些东西对我们的作用是无法否定的,但是看着看着就觉得这些东西随我们的作用似乎太大了点吧!什么孤独是优秀的人的时间,独处是成功者的专利,独立思维是富豪的标志。孤独,独处,独立思维,对我们大家的好处,我是无法否定的,但是有一些人,人家天生就不孤独,从来不会经历孤独,难道人家就不优秀吗?人家生于富豪之家,天生不愁衣食,不怕没朋友,因为巴结的热太多,可能人家都烦了。再说,人家根本不必要干这些事啊,人家的世界很精彩。人家不必要经历独处,孤独,独立思维来调整人家的生活。
作者的话,无疑是正确的,但倘若加以全体,则简直就是谬误,明明就是谎言,你说孤独,独处,独立思维是人们成功的标志,专利。但是我想说,你的职位这么高,影响力这么大,如果你是一个独处,孤独,独立思维的人,那你如何去维护和同事,上级,媒体,读者……之间的关系呢?我知道以前的你,可能会去干这些事,但是以你现在的地位,工作强度,你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干这些事,就没有时间去拥有这些。
你说孤独你喜欢,都拿我想问你,你可以过几十年没有朋友的生活吗?你要知道,没有人喜欢孤独,一个人走在街上,他不停的看手机,不是因为有多么喜欢手机,而是不想让人看出他是一个人在街上,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的孤独而已。
独处,一个人是应该有时间去干这件事的,但那不过是当一个人取得一定的成就之后,而内心浮躁,开始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梦想,但是又不甘坠落,在经历一番思想斗争后进行的自我心理调节而已。如果你让一个食不果腹的人独处,那他一定会认为你有病,温饱都没解决,哪有时间去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啊!
独立思维,这是一个人必须要具备的思考方式,但是我认为你所说的独立思维似乎是个人英雄主义,因为我从你的书中,只看出了单打独斗,一人闯天下。你我都知道在现在这个社会日益竞争激烈地时代,个人英雄主义早已过时,现在的世界,不可能再是一人一马闯天下的场景了,有的只是一个个团队,合作着走向成功,而合作的别后,就是要统一思维。而统一思维就是把每个人思维中相似的部分进行统一,然后向着这个方向发展,从而在一个团队的努力下,将这个统一思维无限的放大,是团队可以取得成功。
我从来都不相信什么年少轻狂,虽败犹荣,我只相信胜者为王,成王败寇。西楚霸王项羽,至今还被人们称赞,到是他却是失败者,那么都弟兄都战死沙场,而他竟然自刎于乌江,作为一个英雄,就应该战死,而不是自己放弃生命。你无言见江东父老,但你自刎,你有有何颜面见江东父老?你败得一塌糊涂,你从来就是失败者,虽然刘邦被世人遗弃,但人家就是成功者,是汉朝的创始者,就是一名皇帝,一个成功的人。
在自然界中,弱肉强势是铁的定律,没有雄心干不成大事,不敢冒险干不成大事,意志不坚干不成大事,偷奸耍滑干不成大事。在现在的社会中,只有找到可靠地朋友,统一可靠的团队,才可以在日益竞争激烈地社会中取得成功,共同努力,杀出一条“血路”。
竞争,规矩永远都只是胜利者的残酷游戏,行走在社会的战场上,爱我者,心知肚明;做我者,心照不宣;合作者,福难同当;厌我者,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害我者,势不两立,绝不留情。社会的残酷,让我学会进攻,也学会了退却。我不怕受伤,更善于伪装,既能孤军奋战,又能群体进攻,我已然熟悉了社会这场游戏残酷的竞争规则。
我从来都不相信这世界上没路可走,我只知道有失败者与成功者,失败的人是没资格谈这世界上有没有路可走的。我的世界,没有预测与意外,我只有一路勇往直前的进攻和冲刺。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3
每次看完一本长篇,当故事终结,合上书的那一刻,涌上心头的不是如释重负的轻快,反而是不知道何去何从的迷茫。
【关于桐华,关于云中歌】
很多人写爱,写得感人的不少,写得悲情的不少,写得缠绵的也不少,而平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的,唯桐华一人。
她的每本书都透着灵气,纵然穿过尘封的岁月,依然可以在每一次翻阅的过程中找到怦然心动的感受。
桐华平实而又富有魔力的文字让我们可以领略到历史不为人知的魅力。她笔下的爱情在厚重的历史卷轴上更显得美好和纯粹。
而她也确实当得起“古言天后”的赞誉,史书上对汉昭帝寥寥几笔语焉不详的模煳记载,竟能演绎成这样一阕催人泪下的《云中歌》。也许这就是好书,能够让我们的心跟着一起笑、一起流泪,哪怕时间流逝,只要手捧它们,久违的触动仍然会激荡着我们的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落子应无悔】
【云歌】
她是天地间的精灵,是大漠中的绿树,她曾一袭绿罗裙坐在天山雪驼上低眉浅笑,天真烂漫间送出自己的珍珠绣鞋却牵绊了三人一生的缘。总希望那一天她没有去往长安,总希望她永远没有遇见他们,总希望她可以一直???锣碌囟雷孕ο氯ィ?埠霉?嵫巯嗤?皇?嗌?暮抟狻7置魇悄茄?炖值呐?樱??我?萑牖适揖栏鸬纳钤ǖ艚?拿娉?璧木车?她应该在大漠中踏沙成歌,在草原上策马扬鞭,她应该仰望满天星辰,与深爱的男子十指相扣携手百年。
绝望中那一抹轻扬的绿,她应该笑靥如花的。
【孟珏】
他是朝堂之上的重臣,是富甲一方的商贾,是风度翩翩的公子,也曾是大漠中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饿狼。因为经历过生死所以更小心翼翼,因为目睹过爱恨所以更绝情绝望,因为品尝过背叛所以什么都无法相信,可是他爱她爱到自己都不愿意相信。他一句爱意都不愿意多说,却一次又一次地让她用仇恨来维系生命,大概是不愿意让她看见这个面目全非的世界,不愿意打破她单纯的相信,所以把她的恨全部背负到自己身上,却不言不语,只能怀抱着她的珍珠绣鞋站在她的世界外陪着她一点一点的把自己遗忘。
他是在身后保护着她的银狼,她却无法谅解他满身的刺与伤。
【刘弗陵】
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只是巍巍大汉史册上的寥寥几笔。人生是一幕他从来都不想要的悲剧,却因为记忆里描摹百遍的容颜而值得珍惜。一辈子很短,太多太多都不由得我们去改变,他却用能够掌控的全部去爱那个女子,从未改变。他是一个睿智、沉稳、心怀天下又童真未泯的完美男子,他像风一样离开,却在两个女孩心里留下山般重的印记,一个带着有他的未来云游天下,一个守着有他的曾经地老天荒。
无论怎样,他还是当初那个眉目清朗、淡然笃定的拿过珍珠绣鞋的陵哥哥。
【一曲云中尽悲歌,年华空余恨】
合上书,掩卷而思,想着绿萝裙的精灵,想着她俯身听着陵哥哥的心脏一点点停止,想着红衣死前未能系上的同心结,想着孟珏为她放下尊严血染紫箫然后转身离去,又快要流下泪来。
如果说读到陵哥哥死去的部分让人潸然泪下的话,那么当看到曾经月下对饮、相谈甚欢的五个人勾心斗角,看着他们彼此伤害,直到再也无法回头的时候,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在揪心的痛后,剩下的只是深深的无奈。
《云中歌》是一个太残酷的故事,可是又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读完全部的三本,只觉得恍恍惚惚,去查汉史,对于这样一位21岁就逝世的皇帝,史料记载少之又少,只言片语,能说明什么?又有多少人还知道他,记得他?那个在未央宫中殚精竭虑了整整20xx年的人,从此长眠地下,不过是西安皇陵中毫不起眼的一个,从史料中语焉不详的语句里,刘询的想法,可以窥视一二,他再不愿世人忆起他们的先帝,而他,从阶下囚到大汉的天子,特殊的经历,让他有着怎样坚硬如铁的心,他只要让世人知道,他们的皇上是刘询。
血腥的宫廷斗争,谁是胜者?是刘询么?或许吧,他终是成为了之尊,君临天下,然而还有什么?什么都没有!是啊,他终于铲除了所有对他皇位构成威胁的人,直至连患难与共的平君都间接死于他手,直至他的儿子都恨他入骨——
刘询,终于变成了孤家寡人。
刘弗陵把皇位传给了这个谋害他的人,之后种种,清醒如陵,想必定能料到一二。然而他又怎能想到,云歌的执念如此之深,怎能想到,造化如此弄人?
当孟珏亲手给云歌灌下堕胎药,女子那无声的“我、恨、你”,字字如血。孟珏终于拥有味觉,尝到的只是他最爱的女子端上的毒药,他微笑地喝下,不解释,只因他不想让她看到更残酷的真-相。
云歌夜闯皇陵,侍卫们就这样在陵哥哥的坟冢前伤害他生前最爱的女子,这是怎样的悲哀?她重伤而归,生无他恋,高傲如珏,竟揣度着刘弗陵的心境,为她奏曲,不休不眠,血染紫箫,她转醒时,他已悄然离去。爱一个人,当真可以让人卑微到尘埃里去吗?最后的最后,孟珏早已不是孟珏,那跌跌撞撞的一声“云歌”,唤不回她的一次回头,万箭穿心的一刻有多痛?痛不过绿萝裙的女孩决然远去。
最后的最后,究竟谁还活着?是刘询么?他已成孤家寡人。是云歌么?身着绿萝裙的女孩早已死去,活着的,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4
几天前,我看完了《洞》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的感受非常深,讲的是:一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的男孩因犯罪而被关进了翠湖营,哦,这其实不怪斯坦利,只怪他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他的曾曾祖父被泽罗尼夫人下过诅咒,只因他没有守信,他答应过泽罗尼夫人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他就会被受诅咒,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叫伊莱亚·叶那茨,哦,你可能会想问,为什么泽罗尼夫人要让伊莱亚给猪唱歌,因为伊莱亚爱上了一个叫玛拉·门克的女孩,但是玛拉的父亲要猪,给猪的人他就把玛拉嫁给谁,唉,伊莱亚偏偏遇上了另一个要娶玛拉的人,于是,伊莱亚去找泽罗尼夫人,(他和泽罗尼是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伊莱亚很喜欢找泽罗尼夫人。)泽罗尼夫人给他一个小猪崽,让他每天背猪崽上山喝溪水,再教他一首给猪唱的歌,她让伊莱亚把她教给他的给猪唱的歌再唱给小猪崽,等小猪崽长大,伊莱亚还是会背它上山,泽罗尼夫人让伊莱亚长壮的那一天,(背那么重的猪肯定会壮。)让伊莱亚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再给她唱一首她教他的猪的歌,要不然,他会受到诅咒,诅咒就是他的子孙后代都会收到诅咒。但是,那一天,伊莱亚他失信了。他也没有娶玛拉,只是让给了对方,让对方娶玛拉。猪的重量分毫不差,但是斯坦利不想娶玛拉的,就像泽罗尼夫人说的,玛拉虽然漂亮,但是脑袋却像一个空空的花盆。他去了一个码头,码头告示牌上写着:招甲板选手,免费去美国,船长看见伊莱亚很强壮,让他上来,伊莱亚上来了。那时候的伊莱亚才想到没有背泽罗尼夫人上山,他感到很糟糕,他知道,泽罗尼夫人想在离开人世前喝一口溪水。(泽罗尼夫人已经很老了。)不过伊莱亚可不信什么诅咒。船驶离了港口,在美国,他学会了英语,他爱上了一名叫萨拉·米勒的女人,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然后后面的好几世都是这个名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斯坦利·叶那茨四世,他们全家都很贫穷,全家都挤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他的爸爸,也就是斯坦利·叶那茨三世,一直在做有关鞋的研究,所以公寓里整天都是臭气熏天的,不过斯坦利四世早习惯了,斯坦利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只运动鞋从天而降,还砸伤了斯坦利,斯坦利盯着运动鞋,他以为这只是个没人要的鞋,于是他捡起鞋,飞快的跑回家,想让爸爸研究这个鞋,但是他被一名警察拦住了,警察看了看那双运动鞋,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斯坦利就被捕了。斯坦利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这都怪那糟糕透顶的臭屁偷猪贼曾曾祖父。斯坦利一家没钱请律师,她妈妈总说:“不用请律师,亲口说就行了。”在里,斯坦利才明白那双鞋是“香脚”的鞋,“香脚”是一位著名的棒球手,真名叫克莱德·利文斯顿,这运动鞋是给山区孩子捐款的,克莱德为这件事很生气,最后法官说:“你要不是去翠湖营,要不就蹲监狱。”最后,斯坦利去了翠湖营,那里,他认识了许多人,他被选到了D组,他很奇怪,为什么D组的孩子都让别人叫自己的外号。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出去挖洞,每天凌晨四点都要起床挖洞,每当太阳升起时,翠湖营都很热,很闷热,摄氏度达到三十多度,大地都很难挖,斯坦利第一次挖洞是最费劲的一次,手都磨破了,因为他们的管理员大人要求跟铲子一样宽,一样长,也就是五寸宽,五寸深,非常累,在翠湖营里,他同样倒霉,都怪他的曾曾祖父。他待了一阵子,才发现,一个外号叫零蛋的男孩不认识字,于是,斯坦利教他识字,不过,零蛋要帮斯坦利挖一会洞,可是,才几天,管理员大人就阻止了。零蛋的真名叫:赫尔托·泽罗尼,有天,零蛋被气走了,在外面两天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斯坦利有次也偷偷地溜了出去,他要找零蛋,外面是很难找到水的,斯坦利找到零蛋时,零蛋渴的快说不出话来,他们俩勉强撑了星期,斯坦利知道了一件事:运动鞋其实是零蛋偷得,那次,零蛋看见一个旧的运动鞋,他觉得偷旧鞋比偷新鞋好,于是他穿上了,后面的警察追了过来,零蛋只好把运动鞋一扔,自己就溜了,正好被斯坦利碰见了,因为零蛋他没读过书,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去哪里了,零蛋是被政府领养的,他哪里知道什么是犯罪呀,斯坦利很同情。结尾时,斯坦利被他的律师带走了,因为后面才知道他没犯罪,他还带上了零蛋,他的父亲发明出了一种治脚臭的药。
我觉得吧,做人要守信,当然了,更不要做不该做的事,免得后面后悔莫及。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5
合上《家》的最后一页,思忖良久,感慨颇多,最终写下这篇文章
,借以抒情。闭上眼睛,首先想到的是要为自己做主的觉慧,他苏醒在五四思潮的冲击下,成长在一个封建思想的家族中。他饱有自己的思想,不盲从,敢反抗。他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为的支配人。《独立宣言》中曾这样阐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觉慧“自己把幸福拿过来”正是对自己权力的追求啊!
法律只有在不断的修订后才能得到完善,社会只有在不断的改革之后才能得到发展。只有出现像觉慧这样叛逆者的形象,对于社会的弊端加以发现而去反抗,社会才能得以进步。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是自己去面对,去反抗,去呐喊的觉慧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就算她知道,觉慧的爱摇摆不定,随时可能离开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其实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虽然这其间流了不少的眼泪,吃了不少的打骂,但毕竟是很平常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
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着在黑暗中发光的湖水,往事一幕幕在鸣凤脑海中浮现……她揩了揩脸上的泪水,凄楚的叫了两声“三少爷!觉慧!”,便纵身往湖里一跳……不久,湖水又恢复平静……)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这条路的选择,也许她永远也不明白究竟因为什么!但是,也许她明白,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再者带给我深刻印象的恐怕就是觉新了,《家》的艺术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觉新形象的塑造,觉新是这部小说中最见艺术功力的人物形象。在他的身上,既存在着作者对他的批判,也充溢着作者对他的同情。他是处于时代折点的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是一个没有着“青春”的“青年”。一方面,他在理论上接受“五四”的新思潮,新观念。;另一方面,处在“长房长孙”的他深受就道德与伦理的毒害。他的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矛盾,有着“哈姆雷特”式的矛盾。
还记得觉新与觉慧的对话“你对爷爷说了些什么话?你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就跑去对他说?你真笨!”觉新抱怨觉慧道。
“笨?我正要叫爷爷知道!我要叫他知道我们是‘人’,我们并不是任人割宰的猪羊。”
觉新明白这些话是对他发的,他听起来有些刺耳,刺心,但是他也只好忍受。他说不出他的苦衷。他知道他纵然诚恳地向觉慧解释,觉慧也不会相信他。
觉新是真诚的爱着兄妹们,但是,他所固有的,受旧思想,旧文化所毒害的觉新难免会和受新思潮支配的觉慧有所冲突。就在这一刻,他们的矛盾爆发了。由内心中的矛盾演变为了激烈的争吵,不是觉新不忍让弟弟,也不是觉慧不理解哥哥。而是新旧潮流的对撞,思想上的水火不容。一边要门当户对,一边却讲婚姻自由;一边人生而平等,一边却父母为上;一边是中国的5020xx年封建遗风,另一边是西方的资本主义思潮。真可谓是冰炭不相容啊!
《家》,不仅有家里的感情社会纠葛。《家》,不仅有人物的不同境遇。《家》还有着社会政体之间,东西文化的发展与对撞。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层次的讨论。
读罢《家》,内心感慨颇多。思绪沉重,难以提笔,由以此文,抒发自己最真诚的情感,像巴金致敬。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6
昨日是今日的回忆,明日是今日的梦想。亿万年前我是宇宙中的以太,亿万年后我是沧海中的遗珠,而现在我只是一粒沙,你脚踩着的那粒。题记
浮生若梦,朝歌夜弦,尘世中难得的一方净土便是沙与沫。
我们都只是渺小的虚幻的泡沫,没有人可以永恒。
沙与沫点醒了所有不可自拔的人。生命从何而来,又要到那里去?我们是谁,我们的过去抑或将来又如何?没有人能给我们答案。即使是被称为先知的纪伯伦也不能。他只能将他思想的碎屑轻轻地播撒在地球上,也许会有人悟出这大千世界的奥秘,也许会有人什么也没知晓。深邃的宇宙隐藏着太多我们难以理解的秘密。人类的存在有何意义,意义就是走下去,在这黑暗寂静的宇宙中走下去,走向那无人知晓的光明去,走向那我们无法预知的黎明去。我想,先知所做的仅仅是去思考,以超我的境界洞悉生命与爱的真谛。
所以,他是孤独的。
正是孤独的灵魂,才能清晰的看见这世界的空洞,心灵的矛盾。我们的心是一块海绵;我们的心怀是一道河水。然而我们大多宁愿吸收而不肯奔流,这不是很奇怪吗?醉酒的清醒,以寂寞的姿态瞥见了人性的弱点。纪伯伦写道:当人们夸奖我多言的过失,责备我沉默的美德的时候,我的寂寞就产生了。当我们难以理解那启迪众生的话语时,我们难以明白那指引前行的话语时,纪伯伦便寂寞了。可惜,在他的一生中,都没有出现那个可以与他对话,消除寂寞的人。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一定会有,只是他或者是她还没有出现。或许人们只是人云亦云的夸赞着他,但看过他作品的人多少都是有收获的。我们在这些文字里窥见哪怕一丝一毫,都足以让纪伯伦欣慰了。真理谁敢说纪伯伦就看透了呢?先知所做的仅仅是启发人们,他永远只说一半,另一半等待着人们自己理解,等待着那个懂他的人参悟。
树暝栖翼喧,萤飞夜堂静。遥穹出晴月,低檐入峰影。在每一个月夜里,纪伯伦是怎样醉着酒,孤独中求得一醒,又怎样回忆着在山野中静听着风涛阵阵与流水潺潺的童年。他在白昼充满燃烧的见解,在夜晚沉浸于梦幻的海洋。他得不到父亲的温暖,得不到爱情的慰藉,在接连失去了最爱的妹妹、哥哥和慈母,看到的是祖国富有欺凌贫穷,教士欺骗虔诚,婚姻牺牲妇女,传统压抑青年的黑暗。他呐喊,他控诉,他对着自己逆来顺受的同胞发出宣言,他痛斥着光天化日之下昂首阔步的恶棍,诉说着东方民族的奴性悲剧,叹息着阿拉伯民族的命运。纪伯伦的疯狂是十足的清醒。他没有用面具掩饰自己,赤裸裸地站在真理的阳光之下,以不可以阻遏的狂狷之气,掀起摧枯拉朽的叛逆风暴,打倒偶象,破坏那个用旧制度、旧传统维系的所谓完美的世界。
纪伯伦是如此爱恨鲜明,他狂热于他那伟大的民族,厌恶着这肮脏的社会,他在帝国的勾心斗角间坚守着人类一体、地球一家。他把孤独化作爱送给了全世界,教会了我们大我。
我看了一些他的画作,立体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对他的诗的理解。然而,他的画对我而言如此抽象。大都是冷色调,沉郁而压抑。此外似乎纪伯伦偏爱于从裸体来表现人物的情感,但这裸体绝不似我前些日子见的潘玉良笔下的丰润饱满,而是一种静谧的美的、纯洁的化身。他们或是哀痛,或是欣慰,都笼着一层稀疏的淡淡的氛围,叫人捉摸不透,却又异常真实。在画面上,常有作为衬托的人体,总觉得有一股神圣的死亡的、纠缠的、郁苦的、忧愁的、沉闷的、恐怖的、扭曲的气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即使是鲜艳的色彩构成的画都有一种莫明的凄凉在其中。
沙与沫里有着纪伯伦对爱情的理解。他有一幅画叫做love,一对拥抱的男女,背景好像是有着乌云的地方,深深地蓝,似乎有一圈圈光晕由两人向外散开,这些光晕又似乎幻化成灵魂,默默地注视着这对人。纪伯伦在论爱中写道:爱为你们戴上冠冕的同时,也会把你们钉在十字架上。这也许是他对他自己终生不娶的回答。但他已经追逐过爱,理解了爱。在沙与沫中,他写:许多女子借到了男子的心;很少女子能占有它。?每一个男子都爱着两个女人:一个是他想象的作品,另外一个还没有生下来。这世上本就是这样,人们为爱而死,又为爱而生。纪伯伦认为一个没结婚的女子生机勃勃,一旦结婚,就会使她身上生命的火焰熄灭,凋蔽。只剩下一个女人的形骸!先知所做的仅仅是欣赏美,而不是毁灭美,正如他与玛丽柏拉图式的爱。
当你达到生命心中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不高过罪人,也不低于先知。我们都是辽阔的仿若无尽的大海,都属于永恒。
纪伯伦,我爱他是一个孤独的战士,一个桀骜不驯的反叛者,一个更诗意、更温和的尼采,一个更激烈、更年轻的鲁迅。
走进纪伯伦,走进沙与沫,走进那个我们从未直面过的内心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7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8
以前有“三、百、千必读”的说法,这的意思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书必须读!
三字经的特点是三字一句,简介明了。别看它简介,可它的每一句都包含着生后的道理,比如第一句就很深奥:
人之初,性本善
在儒家传统当中,有三派说法。一派,孔子的说法。他的说法是什么呢?就是后六个字“性相近,习相远”孔子认为人的本性差距并不太大,由于后天的熏染,环境的影响,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这是孔子的说法。换句话说,孔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孔子置而不论(意思是他不说),留个悬念。
一派,思想家、和法家有极深关系的荀子的看法。他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本来就是恶的这是荀子的看法,他这个看很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因为我们看一个小婴儿生下来,他饿了就要吃奶他会管母亲很辛苦吗?他会管母亲有乳汁吗?他会考虑母亲是不是生病了吗?都不会,他就要吃,非吃不可。人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谈不上善良。
那么《三字经》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是谁的思想呢?是“亚圣”孟子一派的的思想。但却不明确。孟子并没有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他的明确意见是,人的本性向善。
我同意孔子的看法,因为人的本性是会变的,向孙悟空会72变一样,有时候是善,有时候是恶……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这几天我读了《三字经》,书中的许多告诉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些故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源源流长。
书中的每个故事、每一句话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这是我阅读《三字经》里的一句话。这几句讲的非常好,它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管教孩子管教得不好,是父母的过错。老师如果教书不严厉,那是老师的懒惰。小时候不学习,将来长大想学也不行了。所以我深深感受到: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自己的父母与老师。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子的母亲曾三次搬家,是为了使孟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一次孟子逃学,孟母就割断织机的布来教子。孟子所以能够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大学问家,是和母亲的严格教育分不开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良好的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是多么的重要。
《三字经》不但是一本书,还是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是文学的宝藏,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它浓缩了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一篇又一篇的寓意吸引着大家。快和我一起去读这本好书吧。
今天我读了《三字经》最后的一些——“莹八岁,能咏诗”到“戒之哉,宜勉力”,里面讲的是古圣先贤的故事精神和人生的哲理。其中有几句话十分影响我“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勤有功,戏无益。”这几句话主要讲我们要小时候努力学习,不能耽误学习的黄金时段。这样,长大为国。、为民、为自己都有好处。还能使父母长辈感到骄傲自豪,造福于后代。
以前,我总以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还很长,不必这么累这么认真地学习,可以留着一些知识以后慢慢学。可现在我才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学习的机会只有那几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并且知识也像一个黑洞一样,越来越大。今天你会了这个,明天又有新的知识等着你,可谁又能保证你前一天学的知识忘不了呢?知识像一只被人吹的气球一样越来越大,就算你有三个脑子每天不停地记也记不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近在手边的学习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一错过就再也记不住了。
玩耍的快乐只是暂时性的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就像夏天里的冰一样,一吃还想吃。我们学生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快乐,不过不可多享。如果多享受,意志差的同学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无心学习,长大后悔莫及。学习的快乐是永久性的快乐。它像一杯咖啡,刚开始有苦,然后是淡淡的苦,再而是微香,最后是香醇。我们要学会做长久的快乐,虽然刚开始没有香,不过会越来越有甜头。从而让你爱上这种长久的快乐。
我要学会做一个珍惜时间,品尝学习“咖啡”的小才女。
与狼共舞读后感2000字 篇19
《老人与海》虽然故事简短却寓意深刻,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第85天的时候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这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为什么海明威不让老人最后获得胜利呢?这样不是更加能体现英雄的伟大、吗?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韧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故事中老人曾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让我想起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贝多芬曾经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征服。”他们说明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而文中的这句话也点明了文章的思想: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从这个方面看,这本书不是寓言,也不是童话,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胜利在这部小说里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的生命价值,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老人与海》给予我很多人生启示。什么是失败,失败就是要跌倒了重新鼓起勇气爬起来,再一次跌倒再一次爬起,永远不要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不要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自己,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很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了解到海明威的生平也有诸多坎坷,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疾病和精神的折磨,其实他一次又一次地勇敢过了,可惜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以自杀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他却违背了《老人与海》中对失败和英雄的阐述,这是一个遗憾。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是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只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一定会是生活的强者。《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去仔细品味的一本书,就象高尔基的《海燕》,能让我们在暴风雨来临前获得勇气,获取力量。能让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向全世界大喊“我就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