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关于全区都市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

调研报告
2012/1/5
区政府从财政上不断增加对都市农业发展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的都市农业补助、奖励政策。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的单位,区财政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的5-10%予以补助;对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实现长期结构调整的,按照其调整面积,区财政按每年300元/亩的标准连续补助三年,当年提供300-500元/亩的苗木补助;对实现长期结构调整的镇,区财政按照每调整1000亩奖励2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对都市农业园区建设配套设施所需的用地指标,优先予以安排。目前,全区已兑现各类苗木补助款490.31万元;对5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发放奖励资金45万元。同时,积极协助解决都市农业园区用地问题,已落实新增指标和挂钩指标1654.2亩。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区政协关于全区都市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相关的文章。4、发展良好,成效初显
目前,全区都市农业发展,正逐步实现由过去的家庭式零散的苗木培育、单一的农作物种植,向集体种植、优质种植、休闲观光、增收增效于一体的多功能方向发展。华煜玫瑰生态庄园、吉田园、玉黛湖农业高科技示范园、淄博名典彩叶观光园、淄博十三皇庄农业生态观光园被命名为市级都市农业示范园区。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苗则苗”的原则,对孝妇河、滨博高速公路、张周路等重点地段,沿河、沿路种植了经济林,对黑铁山、玉皇山、炒米山等重点区域,实施大面积生态修复工程。土地流转逐步规范有序,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得到了增强,在流转的近2万亩土地中,有98%以上的项目达到了50亩以上的规模化经营标准,促进了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存在问题
当前,全区都市农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都市农业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目前,社会上对都市农业的认知度不够高,对发展都市农业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认识不够深,因此,对都市农业发展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尚未形成发展都市农业的良好氛围。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发展都市农业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区都市农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2、发展都市农业与城市发展尚未实现有机统一。政府宏观上对都市农业发展做出了部署,但难以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投资都市农业的信心不足。
3、土地使用效率有待于提高。有的园区和部门难以突破固有思维模式,对于国家有关土地(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政策未能吃透精神,灵活运用,限制了都市农业发展。
4、都市农业园区发展有待于规范。政府宏观的规划需要进一步细化,使园区发展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指导。目前,都市农业园区建设没有制定相配套的发展标准,多数园区存在发展自由现象,发展方向、目标不够清晰,园区建设档次低,发展层次不高,同时,容易造成个别园区变相圈地。
三、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