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学年度学校法制教育计划(2)

德育工作计划
2012/2/11
本学期我校法制教育可先从《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电视台、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学校课间、午间纪律、就餐纪律、放学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让学生懂得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并自觉遵纪守法。
2、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秘书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3、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养成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
4、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要让学生知道各自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
5、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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