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最新方案(4)

策划方案
2012/7/26
4、每年组织名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优先安排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业务进修或培训,定期安排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
5、连续三届获评“名师”称号,且第三届年度履职考核成绩达标的教师,学校给予500元奖励,并适当安排外出考察学习。
6、对每届名师学校将出版《罕井中学名师画册》进行表彰和宣传。
八、名师的义务与责任
1、每学期在校内承担不少于一节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学。
2、每学年在校内承担不少于一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
3、带头参加县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1—2篇有质量的论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含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课题组举办的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奖。
4、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1人,指导每位学员上不少于两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5、参加各级举办的公开教学活动。
6、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
7、参加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教育局、教研室和学校交给的其他有(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九、评选程序
1.自我书面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应材料。
2.各教研组对本学科自我申报的教师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3.学校“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
4.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
5.学校行政会议进行最终审定。
6.考核于双年5月份进行。
十、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