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层单位"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方案(4)

策划方案
2012/1/16
(二)落实工作任务。省社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省社的总体要求部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准确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找准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活动方案,将“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目标、工作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具体化,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和平台。省社机关各处室要围绕省社中心工作,根据本处的职能任务,研究确定本处室012年“三创”活动主要措施办法。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要抓手。要注重挖掘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侧重地确定一批“创业、创新、创优”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示范点,建立领导干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联系点,努力将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适时评选创业能手、创新标兵、创新之星,采取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形式,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2012年“七一”前,省社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先进典型。
各单位“三创”活动方案,各处室2012年“三创”活动主要措施办法(给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务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省社“三创”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