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
2012/1/16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是维护学校治安环境稳定,维系师生家庭幸福安定,维持社会和谐温馨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为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强化保安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意识,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责任对象为与学校政教处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的保安管理负责人。
2、责任范围根据保安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而定。保安管理责任人对管辖的门卫岗位,校园治安环境的安全责任范围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凡因保安管理负责人工作不负责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学校、个人财物受损、师生受人为伤害),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保安轮流值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电话畅通,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4、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严把学校大门关,白天大门关闭(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除外),学生放学时佩戴绿卡方可放行,注意晚上放学后大门、侧门全部关闭。白天在室外值班,晚上可在室内值班,但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出入校门人员。
5、严禁外来车辆私自进入学校,因业务往来者可请示有关领导问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载重车不要损坏路面或者铺在操场上的水泥板等。
6、对于来校检查或者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的车辆问明情况后马上通知学校领导并迅速放行(事后登记);注意观察领(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导要离开学校时,应该及时开门送行。
7、注意盘查外来人员和可疑人员,属于探望学生的家长要在门口登记后让他们在值班室门口处等候,不准他们私自进入校园内;对私自入校打球或者滋事生非者劝阻不让其进入学校,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严禁将不法社会青年放入。
8、学生到校后,非放学时间不准学生私自外出(外出者必须持班主任批假条或由班主任领送)。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要在门口附近协助值班教师维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