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非营业用车辆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零二七范文网:fanwen/baoxian/

零二七范文网(武汉美术网旗下范文频道) /fanwen

你现在访问的是零二七范文网 027Art.Com/fanwen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相关的文章。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1、山西省提前批艺术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录取规则视觉传达设计309.92309.32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动画307.96306表演229.54216.23广播电视编导392.12385.01戏剧影..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0

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四川艺体本土计划专科录取分数线

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四川艺体(本土计划专科)录取分数线
艺考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考 2021/8/2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艺术类)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艺术类)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1/8/8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宁夏区录取查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宁夏区录取查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录取查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21/7/27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1年安徽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1年安徽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序号专业最低文化分最低专业分(省统考)最低综合分外语限分1产品设计艺术文:389艺术理:311193525.1/2产品设计(应用设计)524.612/3动画545.412/4服装与服饰..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1年安徽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1年安徽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021/7/17

中国药科大学2021新生开学指南

中国药科大学2021新生开学指南
中国药科大学
入学须知 中国药科大学 2021/8/20

华侨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华侨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科类批次专业名称计划数选科要求福建艺术(历史类)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设计学类16不提科目要求艺术(历史类)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美术学10不提科目要求艺术(物理类)艺术类本科..
华侨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华侨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1/6/19

2021年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中央戏剧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2

关于宿州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制及周边交通提醒的通知

关于宿州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制及周边交通提醒的通知
宿州学院
入学须知 宿州学院 2021/9/10

福州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安排

福州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安排
福州大学
疫情防控 福州大学 2021/8/22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2021/5/2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江苏省艺术本科小2批美术类录取分数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江苏省艺术本科小2批美术类录取分数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1/7/17

中原科技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中原科技学院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中原科技学院ZIST
录取通知书 中原科技学院ZIST 2021/8/22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级本科萌新数据大揭秘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级本科萌新数据大揭秘
黑龙江科技大学
新生大数据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1/9/10

【收藏】2021年各省艺术类录取批次线与省统考合格线汇总!

【收藏】2021年各省艺术类录取批次线与省统考合格线汇总!
艺考
2022艺考 艺考 2021/7/5

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及合格证查询

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及合格证查询
吉林体育学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吉林体育学院 2021/4/28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阿尼戈尼阿尼戈尼阿尼戈尼阿尼戈尼
名家作品集 阿尼戈尼 2021/5/27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广西本科提前批艺术二批录取结束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广西本科提前批艺术二批录取结束
四川文理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文理学院 2021/7/16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大数据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