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毕业生就业必读(3)

述职报告
2010/11/1
2010年毕业生就业必读
根据原国家教委规定,学生处分分为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应归入学生档案,不得撤销。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丢失可否补发
执照国家规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经学校查有实据,可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就业协议签定后如发生违约怎么办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署,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违约责任方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按新的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还可以更换就业单位吗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具有生效合同的性质,这时,毕业生作为签订方之一,必须履行所签订的协议,无权自行毁约更换就业单位,如毕业生个人或家庭出现了新的情况,无法履行协议经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交纳一定的违约金后,方可另行更换工作单位。
毕业生个人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学校还受理吗
毕业生报到后提出种种理由,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这类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如用人单位同意退回,又有新的接受单位,学校可按违约处理,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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