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分数线
2020/9/10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说明:投档成绩指的是考生所在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本省考试院公布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最低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
河北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780.3分。
山西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695.33分。
内蒙古: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781分。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231分。
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分:文科612分,理科58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754.7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829分。
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780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541分)
上海市: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867.6,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872.6,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799.67,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分530,音乐类详见文后统计表。
江苏省:1.艺术美术投档成绩591分。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591.256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592.265分。2.艺术声乐投档成绩219分。该类别音乐学(音乐教育)录取最低分67.63分,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219分。3.艺术器乐投档成绩230分。该类别音乐学(音乐教育)录取最低分73.37分。
浙江省: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696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701分;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分64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682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录取最低分80.76分;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小提琴70分,中提琴77分,大提琴85分。
安徽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美术类825.02(综合分排名51)、音乐类798.47(综合分排名7)、播音与主持艺术774.33(综合分排名5)、广播电视编导759.3(综合分排名11)。实际录取最低分:播音与主持艺术813.8分,广播电视编导580分,设计学类826分,美术学类791.75分,音乐学(音乐教育)79.847分。
福建省: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262.243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录取最低分824分。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03.227分,理科744.241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06.231分,理科754.225分。
江西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811.33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595.55分)。
山东省: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01分,理科699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07.67分,理科665分;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钢琴86.5分;声乐72.22分;大管76.2分;单簧管80.17分。
河南省: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分:文科585分,理科563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文科899分,理科875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12分,理科751分;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804分,理科754分。
湖北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787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728.8)。
湖南省:美术学类录取最低分795分;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8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816分;音乐表演录取最低分:西洋打击乐271分,竖琴254分;广播电视编导:文科596分,理科549分。
重庆市: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795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243.84252),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784.74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230.3223474)。
四川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654.34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282.34分);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最低分797.8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251.8分);广播电视编导录取最低分:文科600分,理科628分。
贵州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672分(平行志愿投档成绩265分)。
陕西省:设计学类录取最低分:文科686分,理科745分。
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汇总版)
美术类
省份 | 科类/科目组 | 招生专业 | 录取线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学类 | 791.75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826 |
福建 | 艺术(理) | 美术学类 | 744.241 |
福建 | 艺术(文) | 美术学类 | 803.227 |
福建 | 艺术(理) | 设计学类 | 754.225 |
福建 | 艺术(文) | 设计学类 | 806.231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672 |
河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780.3 |
河南 | 艺术(理) | 美术学类 | 754 |
河南 | 艺术(文) | 美术学类 | 804 |
河南 | 艺术(理) | 设计学类 | 751 |
河南 | 艺术(文) | 设计学类 | 812 |
湖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787 |
湖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学类 | 795 |
湖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800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学类 | 591.256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592.265 |
江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811.33 |
辽宁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829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学类 | 781 |
山东 | 艺术(理) | 美术学类 | 699 |
山东 | 艺术(文) | 美术学类 | 801 |
山东 | 艺术(理) | 设计学类 | 665 |
山东 | 艺术(文) | 设计学类 | 807.6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695.33 |
陕西 | 艺术(理) | 设计学类 | 745 |
陕西 | 艺术(文) | 设计学类 | 686 |
上海 | 综合改革 | 美术学类 | 867.6 |
上海 | 综合改革 | 设计学类 | 872.6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654.34 |
浙江 | 综合改革 | 美术学类 | 696 |
浙江 | 综合改革 | 设计学类 | 701 |
重庆 | 艺术(不分文理) | 设计学类 | 795 |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合成分进行录取,按合成分【合成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省份 | 科类/科目组 | 招生专业 | 录取线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13.8 |
河南 | 艺术(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75 |
河南 | 艺术(文)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99 |
黑龙江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41 |
湖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16 |
辽宁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54.7 |
上海 | 综合改革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99.67 |
四川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97.8 |
浙江 | 综合改革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82 |
重庆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784.74 |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合成分进行录取,按合成分【合成分=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
省份 | 科类/科目组 | 招生专业 | 录取线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580 |
河南 | 艺术(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563 |
河南 | 艺术(文) | 广播电视编导 | 585 |
湖南 | 艺术(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549 |
湖南 | 艺术(文) | 广播电视编导 | 596 |
辽宁 | 艺术(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580 |
辽宁 | 艺术(文) | 广播电视编导 | 612 |
上海 | 综合改革 | 广播电视编导 | 530 |
四川 | 艺术(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628 |
四川 | 艺术(文) | 广播电视编导 | 600 |
浙江 | 综合改革 | 广播电视编导 | 640 |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
省份 | 科类/科目组 | 招生专业 | 录取线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79.85 |
福建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钢琴) | 262 |
福建 | 艺术(文)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82.45 |
湖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竖琴) | 254 |
湖南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 | 271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声乐) | 219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 | 73.37 |
江苏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 | 67.63 |
内蒙古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231 |
山东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大管) | 76.2 |
山东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单簧管) | 80.17 |
山东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钢琴) | 86.5 |
山东 | 艺术(文) | 音乐表演(声乐) | 72.22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大管) | 265.83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大提琴) |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 | 226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双簧管) | 256.17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 |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小号) | 249.17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249.17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圆号) | 198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长号) | 170.67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中提琴) | 241.33 |
上海 | 综合改革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67.7 |
浙江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大提琴) | 85 |
浙江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70 |
浙江 | 综合改革 | 音乐表演(中提琴) | 77 |
浙江 | 综合改革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80.76 |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合成分进行录取,音乐学(音乐教育) 按合成分【合成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音乐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不单独组织校考,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音乐学(音乐教育)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3、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音乐表演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
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山东联考要求专业复试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2、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3、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生源考生按照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联考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上海生源考生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统考成绩(联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原则
2、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3、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热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原则
2、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3、录取原则
对符合上述四个报名条件且报考我校本专业,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