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宏福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2021级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各专业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三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其中,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第十四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八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九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2021年学费标准: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法学、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https://www.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zsb.bupt.edu.cn/,E-mail信箱为zsb@bupt.edu.cn。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江苏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
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江苏高考最新信息 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2021/5/20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5/26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山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山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山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1年山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26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图说迎新:志愿者篇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图说迎新:志愿者篇
贵州中医药大学
入学须知 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1/9/6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四川艺术本科录取查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四川艺术本科录取查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1/7/24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转团关系的信息攻略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转团关系的信息攻略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21/9/8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训仪式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训仪式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

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
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
吉林美术统考考试时间 2022年吉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 2021/9/24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开通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录取通知书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2021/8/20

豫章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豫章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豫章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豫章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10/26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6/11

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

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
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
湖北美术统考考试时间 2022年湖北美术联考时间预测,12月5日或6日概率高 2021/9/24

平顶山学院2021年浙江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平顶山学院2021年浙江艺术本科录取分数线
艺考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考 2021/7/18

关于延迟查询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录取动态的公告

关于延迟查询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录取动态的公告
广西高考录取查询
广西高考录取查询 广西高考录取查询 2021/7/7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提醒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提醒
北京工商大学
疫情防控 北京工商大学 2021/8/22

四川工商学院2021年河南艺术本科B段录取查询

四川工商学院2021年河南艺术本科B段录取查询
四川工商学院
录取查询 四川工商学院 2021/7/24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2021吉林高考高考东北师范大学专项计划
2022高考 2021吉林高考高考东北师范大学专项计划 2021/5/20

山西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更正说明

山西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更正说明
山西招生考试网
山西高考志愿填报 山西招生考试网 2021/8/4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开学攻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开学攻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1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