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0/10/10
根据201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按一定比例划定了各省专业合格线,现予公布:
科类及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专业合格线 | 学费标准(元 / 年) |
美术类艺术设计 | 江苏 | 20 | 164.667 | 7000 |
江西 | 15 | 147.667 | ||
湖南 | 15 | 158.333 | ||
音乐类音乐学(师范) | 山东 | 20 | 105.5 | 5000 |
湖南 | 15 | 111.5 |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成绩查询: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10419/2011041910165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