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方案简章

艺术高考
2010/4/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
具有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取得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广东省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2.报名条件:
①高中阶段(2007年9月以后,下同)在教育部门认可的各学科竞赛以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奖项者。
②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③具有一定技能基础或在其他方面确有专长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④高中阶段在文艺、体育方面具有专长且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奖项并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者。
⑤获得政府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⑥文科和理科类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⑦美术类考生,2010年美术术科省统考成绩须在170分以上。
⑧音乐类考生,2010年音乐术科省统考成绩须在150分以上。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今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00人,分理科类、文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特长生五大类。单独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单独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在12个招生专业中,凡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考条件的各科类考生(理科类、文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特长生)均可报考专业代码D01-D07所对应的专业;专业代码D08-D10所对应的专业只限美术类考生报考;专业代码D11所对应的专业只限音乐类及有音乐类特长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D12所对应的专业只限篮球、游泳、田径、足球、定向、排球类体育特长生报考,且要求考生具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D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理科 |
20 |
3 |
6000 |
|
D02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理科 |
20 |
3 |
6000 |
不招色盲考生 |
D03 |
印刷技术 |
理科 |
20 |
3 |
6000 | |
D04 |
汽车运用技术 |
理科 |
15 |
3 |
6000 | |
D0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科 |
15 |
3 |
6000 | |
D06 |
旅游管理 |
文科 |
15 |
3 |
5000 |
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转氨酶异常者慎重报考 |
D07 |
酒店管理 |
文科 |
15 |
3 |
5000 | |
D08 |
装饰艺术设计 |
美术 |
15 |
3 |
10000 |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
D09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
美术 |
15 |
3 |
10000 | |
D10 |
影视动画 |
美术 |
20 |
3 |
10000 | |
D11 |
文化事业管理(音乐方向) |
音乐 |
10 |
3 |
6000 |
专招音乐类考生或有音乐特长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 |
D12 |
旅游管理 |
体育特长 |
20 |
3 |
5000 |
专招篮球、游泳、田径、足球、定向、排球类体育特长生,要求具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资格或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 |
全校招生计划合计 |
200 |
以上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教育部及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报名序列号,并打印报名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并经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申请表》。
2.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未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复印件的,须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交。
3.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5.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6. 文科和理科类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美术和音乐类考生须提供术科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7.本人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单招报名号)。
8.报名费100元(参照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费标准)。报名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4月2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笔试考试环节,笔试考试结束后,审核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文科类和理科类按照招生计划数 150%的比例,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特长生按照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试的考生。
2.笔试、面试考试安排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考试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英语和数学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分理科类、文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专长生五类,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③分值设置:笔试和面试以原始分呈现,共300分。其中笔试2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70分、60分、70分),面试100分,考生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加分项累加合成。
④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⑤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3.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③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④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⑤取得政府部门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2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科类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新生进校后也不能转专业(体育特长生除外),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3.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制度: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助学贷款情况:家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九、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8日-25日 |
接受考生报名 |
4月26日-29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
4月30日 |
公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
5月7日 |
领取笔试准考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5月8日 |
笔试考试(含加分项目认定) |
5月12日 |
公布可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
5月14日 |
领取面试准考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5月15日 |
面试 |
5月19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
5月23日 |
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www.sz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
十一、招生工作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电话:0755-26019371 传真:0755-2601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