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艺术高考
2009/2/22
* 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声乐: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占20%;练习曲一首,占40%;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占40%。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占50%;2.声乐曲写作,占50%。(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占50%;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占50%。(均为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声乐:歌曲二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占20%,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占40%,乐曲一首,占40%。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乐曲二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
◆作曲:
1.笔试(50%):钢琴曲写作;
2.面试(50%):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读谱和试奏,④即兴演奏。
◆指挥:
1.指挥(50%):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考生需自带伴奏和乐曲钢琴缩谱,需准备总谱三份。合唱指挥准备一首合唱作品,乐队指挥准备一首乐队作品。
2.面试(50%):①音乐技能: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项);②乐队总谱或合唱谱试奏;③即兴演奏;④听音能力测试。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和三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试:1.形象与条件测试(20分);2.表现力测试(2分钟以内剧目表现)(80分)。
二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本功测试把上部分(50分);2.古典舞基本功测试中间部分(50分)。
三试:1.中国舞跳、转、翻技巧或芭蕾技巧(30分);2.模仿(20分);3.即兴(20分);4.剧目表现(可重复一试内容)(3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器乐(含钢琴)曲一首。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包括: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1.音乐技能(70%):①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②声乐加器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考生可在①、②项中任选一项。
2.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30%)(笔试部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六、录取原则
1.2009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分别编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5.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将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同音乐学(作曲、指挥、表演)专业。
④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10.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特别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9年4月3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http:// 网址未加载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政编码:100048
良乡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02488
招生网址:http://网址未加载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010)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
(010)68902389(音乐学院)
校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车、849、944、944支线、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良乡校区乘车路线:952路或天桥汽车站乘坐917专线到良乡大学城、良乡镇新城环1路可直接到达校园
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唯一的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高等师范院系,同时招收课程与教学论初等教育方向、教师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02年被确定为首都师范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同年被评为北京市品牌专业,2008年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在98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共47人,博士、硕士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4%。学院设有“初等教育研究所”、“科技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研究与培训基地”等科研机构。目前,在校本科生1245人,研究生44人,是国内小学教育本科办学规模最大的初等教育学院之一。建院九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为首都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专业设置:设有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育、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方向,其中艺术类有小学教育(美术)和小学教育(音乐)。
培养目标与规格: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能从事教育科研的教育工作者。美术、音乐方向的学生既有美术、音乐课程教学专长,同时能够兼任其它课程教学。
△小学教育(美术)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206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9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素描、色彩、速写、简笔画、中国画、设计与应用、素描人像人体、油画人像人体、中国人物画、实用美术、电脑美术、中外美术史、小学美术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小学教育(音乐)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199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2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和声、舞蹈、合唱与指挥、曲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手风琴、民族音乐概论、儿童舞蹈编排、小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一、初等教育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类别 |
学制、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小学教育(美术) |
师范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小学教育(音乐) |
师范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9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北京籍考生。
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小学教育美术方向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方法
1.请考生于2009年1月10日 ——2月10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网址未加载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3月4、5日两天到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粘贴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一致。
3.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首都师大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小学教育(美术)
考试分为一试和二试。一试为素描、人物速写和简笔画,二试为水粉色彩。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画石膏头像,满分100分。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
人物速写:全身人物速写,满分15分。动态结构基本准确,用笔流畅。
简笔画:画风景、静物、动物、人物,满分15分。形象概括,用笔简练。
水粉色彩:画静物,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美术方向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注: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2.小学教育(音乐)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面试。
一试为笔试,包括以下①②项:即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
二试为主项,包括以下③④项:即声乐和钢琴或器乐。
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①基本乐理:满分2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节拍节奏,音值组合法,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②视唱练耳:满分70分。视唱:满分45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练耳:满分25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③声乐:满分11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员。
④钢琴、器乐:满分9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演奏其他乐器也是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⑤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分。展示个人特长,如朗诵、舞蹈(自备伴奏带)等。
音乐方向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早8:30集中进行基本乐理笔试)。
2.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五、录取原则
1.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美术、音乐)的考生,必须获得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小学教育(美术)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合格者,方可按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小学教育专业(美术、音乐)参加北京市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
3.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9年4月3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http:// 网址未加载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政编码:100048
招生网址:http://网址未加载u.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
62587538/62516712(初等教育学院)
校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车、849、944、944支线、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初等教育学院乘车路线:乘坐304、307、386、630、671、851、944等路公交车在“海淀南路”站下东行50米路南;乘坐26、运通110、运通118、361、367、374、944、944支线等路公交车在“人民大学西门”站下车,北行200米,人大北路东行400米路北;乘坐特4、特6、302快车、302、320、653、717、731、801、808等路公交车在“海淀黄庄”站下车,海淀医院向西5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