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09/1/9
考试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电话 | |
江苏考点 |
无锡市湖滨中学 |
2009年2月3日-4日 |
2009年2月5日 |
0510-82810954 |
山东考点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2009年2月9日-10日 |
2009年2月11日 |
0536-8223019 |
江西考点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2009年2月20日-21日 |
2009年2月22日 |
0791-8693102 |
河南考点 |
郑州市106中学 |
2009年2月25日-26日 |
2009年2月27日 |
0371-68354159、68354129 |
湖北考点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标准化考场 |
2009年3月4日-5日 |
2009年3月7日 |
027-85620977、85620975 |
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考试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我校也将通知考试成绩。
五、录取
对于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Q吧)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09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六、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与专业测试,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 安徽省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专业考试和录取办法见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 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3、 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2901096 0551-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290151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www.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