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09/1/9
五、校考报名考试日期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报考地点
湖南 2月20、21日 2月22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
山东 2月18、19日 2月20日 潍坊市招办考试中心
安徽 2月20、21日 2月22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
江苏 2月20、21日 2月22日 无锡市湖滨中学
湖北 3月3、4日 3月16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注:1、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报考。
2、所有科目考试的答题方式均为默写答题。
3、考试时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自备画具(包括小型画板、绘图仪器和盛水器皿等)、水粉颜料等。
六、专业合格证发放、划线和录取
1、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全部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线上的合格考生发给合格证,线下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专业成绩。
考生可于四月中旬登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www.znufe.edu.cn)或拨打查询电话(027)88387338,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合格证发放标准。
2、持有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同时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取得省联考合格证,才能报考我校。
(2)凡取得我校美术专业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英语单科达到150分制的65分的情况下,按校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分录取。
七、收费及监督
1、学费标准按2009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招生监督电话:027-88386793。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430073;联系电话:027-88387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