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艺术高考
2009/1/9
三、招生专业、学制、层次、科类、人数、地区
专业名称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收科类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工业设计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60 |
湖北 湖南 河北 河南 安徽 山东 江苏 浙江 福建 广东 |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艺术设计 (景观设计方向)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
艺术设计 (公共艺术方向) |
4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25 | |
建筑学 |
5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30 |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为准,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②学费标准:10350元/年(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09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热A艺术事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个高校的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五、报名办法与程序
1、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报名现场不收报考作品。
2、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操作方式不同(有的省份不能提供考生的电子报名信息),决定是否需要填写纸质登记表。登记表中“报考专业”一栏可填也可不填,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考生必须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核发的“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
4、缴纳考务费。
5、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2张备用(视各省情况而定)。
6、核对并确认信息,领取我校专业基础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 |
3月3-4日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2月20-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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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由潍坊市招办指定考试地点) |
2月16-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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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2月1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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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南京市三十九中学(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
2月16-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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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18-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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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月15-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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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2月9-10日 |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
2月14-15日 |
|
广东 |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
2月15-16日 |
|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
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将按照我校在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合格证上不区分专业,所有艺术类专业通用。学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我校专业考试的单科总分为100分,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能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1)考生的专业校考总分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
(2)专业校考的两科成绩不能同时不及格(低于60分);单科不及格的科目成绩不能低于50分;
(3)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八、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 +专业校考成绩×70%)×2
4、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对于各种增加或降低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326306 自动传真:(027)68864288
学校网址:http://www.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