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最新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2010/1/1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艺术团是一支活跃在校园内外的学生文艺团体,团员们全部来自校内各院系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他们多次在湖北省的文艺汇演及比赛中获奖。大学生艺术团下设交响乐团、军乐团、舞蹈队、合唱团、电声乐队、民乐团、戏剧社等。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大学生艺术团选拔优秀的骨干团员,201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满足我校需要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收类别、名额、要求: 1、舞蹈类(20人,其中男女各10人):要求形象气质好,女生不低于 男生不低于 2、主持类(4人):要求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能用中英文双语主持者优先考虑。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厘米,男生不低于170厘米。 3、大提琴(2人):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4、民乐类(24人):招收扬琴、琵琶、竹笛、二胡、阮、唢呐、柳琴、笙、古筝、民族打击乐器。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说明:若招收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于 2、现场报名。考生持打印的《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登记照2张,于 3、报名费:每个类别150元。考生可自由选报一个或多个类别,但每个类别只能参加一次测试。 4、凡符合我校招生类别,获得2010年“北京大学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于 邮政编码:430074) 5、对于非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招生类别,获得2010年“北京大学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的考生,也可按照第4条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邮寄资料,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无需参加校测,也可直接与我校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并享受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四、考试: 1、测试时间: 2、测试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测试内容 类别 测试内容 管弦乐类、民乐类、钢琴 自备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 舞蹈类 基本功组合、自备舞蹈一个、模仿 主持类 诗朗诵一首、加试声乐、舞蹈 4、注意事项 ● 自带服装、乐器、舞蹈伴奏光碟、道具等演出物品,我校提供放音设备(舞蹈考生请自备VCD); ● 管弦乐类、民乐类及钢琴考生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 考生及家长食宿自理。 五、录取: 1、经审核,学校将在参加中国地质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中,择优认定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者,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取得艺术特长生入围资格。 2、凡与我校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均视为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入围资格。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专项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 3、符合以上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按教育部及各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六、优录政策及相关说明: ●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招生要求,与我校签订协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专业(本硕连培班、基地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 ●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应按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擅自退出大学生艺术团者,将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备注: 1、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