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2010年最新推荐保送、小语种、自主招生工作条例

艺术高考
2010/1/13
深圳外国语学校
2010年推荐保送、小语种、自主招生工作条例
按照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09]32文件精神,根据高校对各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保送生基本条件
1. 热A祖国、热A人民,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热心为集体服务 ,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谈吐举止文明。
3. 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深圳外国语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4. 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高中三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德育考评三年全部优秀。
5. 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秀。对于外语类保送生要求口语纯正,听说能力强,阅读写作水平好。
6. 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每一堂体育课,体育成绩达标。
二、量化评定方法
1. 综合学习成绩:确定保送资格的考试成绩各科按标准分计算总分,保送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学生当年报考的高考考试科目相同。
2. 竞赛类加分:
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50分。
注:(1)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科获得不同级别(或不同名次)的奖励者,按其分数的最高的一项加分。
(2)获得不同项目或不同学科的奖励,累计加分。
3.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 综合学习成绩+竞赛类加分。
4.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排序:即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保送生推荐资格确定
1. 外语类:根据教育部当年批准我校保送推荐名额数及各高校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若高校没有具体名额要求,则由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高校历年在我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确定名额),结合学生的志愿,按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综合学习成绩+竞赛类加分)排序按1:1.5 的比例划出资格线,然后再根据相应高校保送所考科目对入围学生的相应科目成绩总分排名(若在确定名单前已经知道今年所考科目的高校按今年为准,若未知则参照去年进行)按1:1的比例确定名单。
英语类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高校的外语类保送考试;对于在我校第一外语学习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类的学生允许参加两次高校的外语类保送考试。
2. 竞赛类:只要符合教育部规定,自己选择报名、学校审查后推荐。每个学生不得超过三次参加高校保送考试。
3. 小语种类:原则上排名前50%的学生具备推荐报名资格,按高校分配名额和参加报名学生的名次确定最后推荐名单。
4. 高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类:高校自主招生,由学生自主报名,学校审查材料后签署意见,由学生向高校自荐,但对于同一所大学任何学生不得既参加保送推荐又参加自主推荐。自主招生推荐每个学生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对于一些高校需要学校推荐的“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按“保送生”要求办理。
5. 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 学生、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 已经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高校保送;当年已经保送为高校的学生,在我校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再向其他高校提供该生的成绩及相关证明。
推荐名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原则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保送资格
在校期间无故旷课者;每学期无故迟到或者早退累计超过 5 次者;住校期间无故不参加学校晚自习者;打架斗殴者;考试作弊者;被高校确定为拟录保送生后,成绩有显著退步者。
五、保送生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当年国家的 “ 普通高校保送生招收标准” 和有关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要求。
六、保送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
七、公示:本条例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有违反本条例者将被取消报送资格
最终解释权在学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外国语学校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