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0年最新美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2010/1/9
浙江科技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如需查询相关浙江科技学院历年考题,分数线,请登录专题:/Article/HTML/4140.html
官方信息公布网址:http://zsb.zust.edu.cn/View.asp?R_ID=09C3N3339O3PG9VK8N3N浙江科技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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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A祖国,遵纪守法;热A艺术学科,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2、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职工和社会待业人员,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可以报考。
4、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和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报考条件者,均不能报考。
5、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具备服装表演基本条件和素质。
2)男性身高在1.8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70米以上。
(二)报名程序和考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采用计算机程序报名的考点报名方法: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合格证(简称合格证)直接到报名点参加报名;
2) 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收费标准按浙江省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校对、确认计算机系统生成的考生报名信息,校对无误后,考生在签字栏里签字确认;
4) 报名表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交回给我校报名工作人员,并当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不采用计算机程序报名的考点报名方法:
1) 领取本校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
2) 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收费标准按浙江省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将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或报考证明原件)粘贴在报名表背面,报考证明必须是考生所在单位(指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有公章的报考证明或介绍信;无身份证的考生,应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与报名表上同一底片照片的户籍证明;
4) 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彩色或黑白均可,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5) 详细填写准考证,由我校招生办盖章后生效(准考证号由学校统一填写);
6) 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的还应提供泳装或紧身装正面全身、侧面全身、正面半身、脸部特写彩色照片各一张(共4张,5寸以上,底色为浅色)。
(三)考生只能在所在省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
(四)在各考点实行现场咨询报名,考生可就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教学特色及出国学习深造事宜向学校招办及有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招生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备注 |
01 | 艺术类 (美术,中德双学位班) | 本科 | 5年 | 公办 | 15 | 7000 | 国内学习两年再选派到德国学习三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80分(150分制)。浙江省外有意参加该项目的考生入学后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
02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公办 | 460 | 7000 | 1、 面向浙江、湖南、广西、黑龙江、河北、江苏、江西、安徽、天津、辽宁、福建等11个省招生。 2、 考生报考时,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三个专业可同时兼报。 3、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达到60分(150分制)。(服装表演方向不作要求) |
03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
04 |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
05 | 艺术设计(纺织品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
06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
07 | 工业设计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
08 | 动 画 | 本科 | 4年 | 公办 | 7000 |
备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各省的具体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2、具体收费标准以浙江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七、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考试时间和地点
编号 |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专业报名和考试地点 |
1 | 黑龙江 | 1月22日~23日 | 1月24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 | 辽宁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沈阳大学,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
3 | 天津 | 1月26日~27日 | 1月28日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E楼,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
4 | 安徽 | 1月30日~31日 | 2月1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5 | 福建 | 2月2日~3日 | 2月4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6 | 河北 | 2月4、5日 | 2月7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7 | 广西 | 2月22日~23日 | 2月24日 | 南宁市第五中学,广西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8 | 湖南 | 3月3日~4日 | 3月5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9 | 江西 | 3月6日~7日 | 3月8日 | 南昌市第十八中学,江西省南昌市东书院街8号 |
10 | 江苏 | 3月12日~13日 | 3月14日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注: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所在省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文学,按艺术类招生)只在黑龙江、江苏、辽宁、浙江招生,该专业参加面试考试,无需参加美术类招生考试。
八、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范围及要求 |
素 描 (满分100分) | 上午 (8:30~11:30) | 人像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3)画面构图完整(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
色 彩 (满分100分) | 下午 (1:30~4:30) | 静物默写。 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水粉、水彩等形式表现。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内容及时间: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范围及要求 |
1、形体测量 2、形象气质评价 | 上午 (8:00~11:30) | 形体测量:身高、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肩宽、下身与上身差、臂长、体重 形象气质评价:皮肤状况、肩背形状、腿形、手形、脸型、气质、个性 |
3、基础台步 4、才艺展示 | 下午 (1:00~4:30) | 基础台步:形体、步态、节奏性、乐感、表现力和肢体协调性 才艺展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CD音乐和服装,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
九、专业考试的成绩查询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在2010年4月初(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通过访问http://zsb.zust.edu.cn 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提供电话查询)。凡专业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上旬发给专业合格证。
十、新生录取
(一) 录取办法
1、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同时非浙江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单独测试,且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专业合格线。
2、 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无论文科考生还是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
3、 艺术类按照综合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最后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 普通艺术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艺术类(美术中德双学位班)专业原则上要求达到80分。
5、 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浙江科技学院。
艺术类美术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办法(各考点统一)
专业总分 =素描分×50% +色彩分×50%
综合总分 =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 (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
(二) 录取时间: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于7月中上旬在网上进行录取。
十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有关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二、2009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省份 | 综合总分最低分 | 综合总分最高分 | 综合总分平均分 | 英语单科线 | |
福建 | 普通艺术二本(文) | 488 | 536 | 505 | 60 |
普通艺术二本(理) | 477 | 503 | 489 | 60 | |
湖南 | 普通艺术二本(文) | 488 | 512 | 501 | 60 |
普通艺术二本(理) | 431 | 498 | 461 | 60 | |
广西 | 普通艺术二本(文) | 471 | 510 | 497 | 60 |
普通艺术二本(理) | 532 | 532 | 532 | 60 | |
河北 | 普通艺术二本(文) | 471 | 530 | 495 | 60 |
普通艺术二本(理) | 483 | 483 | 483 | 60 | |
黑龙江 | 434 | 529 | 474 | 60 | |
安徽 | 437 | 546 | 479 | 60 | |
江西 | 434 | 513 | 473 | 60 | |
江苏 | 490 | 532 | 512 | 60 |
备注:1、录取文化分数线主要参考当地招生机构的划线。
2、浙江省的文化、专业、综合分数线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划线办法执行。
3、最终按照综合总分录取。综合总分 =文化总分×50% +专业总分×7.5×50%(文化总分按750分折算)。
十三、联系方式
网址: http://zsb.zust.edu.cn E-mail: zsb@zust.edu.cn 电话咨询:(0571)85070165、85070164
联系地址: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