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艺术高考
2014/10/7
山东大学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名称
计划数
投档
分数
录取人数
文化
录取线
文化
最高分
专业
录取线
专业
最高分
湖南省
音乐学(西洋器乐表演方向)
艺术类
2
354
1
354
354
89.1
89.1
音乐学(中国民族器乐表演方向)
艺术类
4
346
1
346
521
79.93
89.37
音乐学(键盘器乐表演方向)
艺术类
1
447
1
447
447
92.67
92.67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
艺术类
3
342
3
342
342
75.27
83.5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
艺术类
2
364
2
364
445
94.5
94.5
美术学
艺术类
5
443
2
443
516
186.67
192.67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4
449
3
449
496
176.67
193.33
产品设计
艺术类
3
450
3
450
460
64.04
65.13
说明:艺术类除产品设计专业外,其他专业均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报考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美术统考,我校认可各校美术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
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产品设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70%+省专业统考成绩折合百分制×30%。(百分制=考生分数÷考试科目满分×100,例如高考文化满分为750分,考生文化成绩为400分,那么折合成百分制=400分÷750分×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