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石家庄中招录取共分五批

石家庄
2011/3/5
录取:
中招录取共分五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中、正中、石家庄实验中学及其所属的分校、国际班;第二批为:市区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其所属的分校或国际班;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石家庄学院元氏分院;第四批为:五年制(含3+2)大专;第五批为:普通中专。
普通高中志愿设两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一个分校生志愿。录取顺序为公助生(含分配生)、择校生、分校生(含国际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办法为:先录取全市统招公助生,依据统招计划、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考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待该批统招公助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第一志愿即被视为分配生志愿,按每所招生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学校的考生。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再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统招公助生,此时第二志愿可参与录取。
其中,高中音体美特长生招生计划单独编有学校代码,凡参加高中音体美(即准考证号5、6位为66、33、88)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高中音体美志愿,也可以填报高中非“音体美”志愿。填报音乐、体育、美术志愿的考生必须填该学校相应专业的代码。特别要指出的是,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志愿正确的填涂学校代码,一旦填涂有误将不能被录取,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凡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一律不得重新进行专业测试,录取时以全市统一测试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非英语类考生只允许填报有非英语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志愿。
全市各报考类别的考生均可填报五年制(含3+2)及普通中专(必须填涂《机读志愿卡》),各县(市)、区招办要发动和鼓励考生按规定时间积极填报普通中专学校志愿。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登载在《招生简章》上,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填报。凡因盲目填报志愿入学后被学校查出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其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五年制(含3+2)高职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