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附中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2014年中考招生及录取查询(2)

杭州
2014/4/22
⑷专业成绩计分
①科技项目:
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为100分;
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1/10四驱电动房车竞速赛、1/10两驱电动公路车竞速赛个人项目、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无线电遥控电动滑翔机、遥控快艇竞速赛、80米波段测向机制作测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一等奖为80分;
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1/10四驱电动房车竞速赛、1/10两驱电动公路车竞速赛个人项目、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无线电遥控电动滑翔机、遥控快艇竞速赛、80米波段测向机制作测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二等奖为70分。
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成绩计。
②体育项目:
相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为100分; 2013年杭州市区中学生足、排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为80分、2013年杭州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第一名为80分,名次每降低一位专项成绩分降10分。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成绩计。
③艺术项目:
省级以上相关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120分,第二名(一等奖)110分,第三名100分,第四名(二等奖)90分,第五名80分,第六名(三等奖)70分。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个人项目比赛一等奖者为80分,二等奖者为70分。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舞蹈)A级证书者或初三年级杭州市中小学艺术团(相关项目)优秀团员为60分。不重复计分,按单项最高成绩计。
5.公示和录取
⑴文化测试成绩最低录取分为90分,报考艺术类考生还须面试成绩20分及以上。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考核总分,分类分项目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考核总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计分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以文化测试总分高者优先。
⑵若每类参加考试学生未超过招生计划或未达到上述录取条件,我校将酌情减少或放弃当年招生计划。若某项目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未超过该项目计划招生数时,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同类别其它项目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除舞蹈外)。
⑶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上述原则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后, 5月21日分别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⑷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6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6月3日到我校报到。
⑸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⑹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963003、89963012、89952751(双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