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佛山中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

佛山
2011/3/5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扩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各区要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监〔2003〕12号)中“省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市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的规定,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公办普通高中利用非财政投入招收的扩招生,其收费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公办高中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扩招生收费管理办法》(粤教财〔2004〕11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公开”(公开本校扩招生的学位数和招生方案;公开扩招生的入围分数线,并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公开扩招生的收费标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