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德宏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法

德宏
2012/8/22
(一)2012年高中学校录取方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第要求和部份学科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的具体办法是:
第一步先是根据以下3个条件进行筛选。
1、学生所报志愿;
2、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道德”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个指标中至少要有两个指标在B等以上(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必须对应达到A等);
3、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四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考一级完中的,必须有两科在B等以上,报考二级完中的至少有两科在C等以上。
第二步是,在以上三个条件完全满足的前提下,按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思品(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50分)七个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德宏户籍学生在外地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参加我州的高中学校录取,要求执当地招办下发的成绩通知书,按我州的相关要求折算成绩。
(二)2013年起的高中录取工作
从2013年开始,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是在学生填报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基础上,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各学科的满分分别是: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思品10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体育5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信息技术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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