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时间:3月25日至4月30日(2)

重庆综合
2013/3/13
六、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考工作,认真加强宣传,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练习,尤其应加强改善心血管系统机能和提高速度耐力素质的综合性练习。同时,要落实学生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考试前各学校应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学生,可免考体育,其成绩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计入中招考试成绩。
(二)各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船必须符合交通车船客运资质,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信誉度高,不准超载。集中饮食点要注意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各考场体考工作领导小组在考试前检查场地、器材,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确立安全保卫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考场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备有氧气包及救护车。
(四)各考场应封闭。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领导及临考的考生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
七、纪律规定
(一)考试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参加考试测评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测试任务顺利、准确、有序、高效地完成。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考试过程中涉及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在组织考试期间,区教委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58257736,监督电话:58226616)。
(三)为加强对我区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区教委将成立由纪检室、体卫艺科、基教科、职成教科、民办教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重庆市万州区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督查组,对各考点中招体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八、经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价〔1998〕208号文件的规定,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向考生收取体育考务费每人12元(每项4元),所收考务费用于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交通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场的场地、器材等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