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26
所有省份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美术类专科
2011年西北大学美术类专科专业继续招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在陕代码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电脑艺术设计 |
艺(文) |
三年 |
专科 |
8008 |
陕西等省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
装潢艺术设计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艺(文) |
三年 |
专科 |
8101 |
陕西省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报。咨询电话:029-88363633、88363638 |
室内设计技术 |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通讯地址:西安市郭杜镇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127
联系电话:(029)88302211(本科)
电子信箱:zsb@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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