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书法学专业)(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9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经典楷书、隶书字帖若干复印件中选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帖;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创作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若干首诗歌中(一般每首不超过30字)任选二首,各创作一幅书法作品,要求一幅用楷书(含魏碑)、隶书、篆书三体中任一体,另一幅用行书、草书二体中任一体;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书法常识
总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参考书目:《新编书法教程》,欧阳中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月。
★ 人物速写
总分:50分;测试时间:20分钟;内容:人物动态速写;用纸:四开水粉纸。
注意事项:宣纸及临摹碑帖由组织方准备,笔、墨、砚台、书画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6) 专业测试成绩:2011年4月4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对专业测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向河北师范大学纪检委申诉。电话:0311-86269455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占30%、专业成绩总分占7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其它说明
自2011年起,我校书法学专业实行隔年招生。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邮政编码:050016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传 真:0311-86269891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