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8
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江苏省考生持由省考试院统一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书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的考生同时持户口所属地省统一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和由东南大学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至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在考生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为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为东南大学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政编码: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主页:http://zsb.seu.edu.cn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5-52091106, 025-83792910 传真:025-52091119,
电子信箱:yishuxueyuan@seu.edu.cn 主页http://arts.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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