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音乐表演专业-欧洲管弦乐方向)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6
河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音乐表演专业-欧洲管弦乐方向)
河南大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推广活动,促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丰富高校文化生活,创建和谐校园,提高大学生音乐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进而提高我省人民的艺术修养、审美情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倡导在高校建立学生交响乐团的意见,我校决定组建河南大学学生交响乐团。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依照省教育厅豫教体卫艺[2010] 19号文件精神,更好的遵循音乐人才选拔规律,2011年我校在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将单独设考,面向河南省招收欧洲管弦乐器考生。
一、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口,并报考了2011年河南省音乐类统一招生考试的管弦乐器高考学生(文理兼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音乐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本科。
三、招生名额
共25名,其中:小提琴5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1人、低音提琴2人、长笛1人、单簧管2人、双簧管2人、大管1人、小号2人、圆号2人、长号2人、大号1人、打击乐1人。
四、报名考试
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简称“校考”)时,需持我省各地招办核发的“2011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1、报名、考试时间:2011年3月15日--3月18日
2、报名、考试地点:登封佰鑫源大酒店(崇高路东段、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对面)。
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1、主科: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2、视唱:两条两升两降以内的线谱。
注:乐理知识及听音采用省统考的成绩。
六、评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