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3
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专业大类 |
科类 |
备注 |
音乐系 |
音乐教育 |
3年 |
音乐类 |
艺术(文) |
|
音乐教育 |
3年 |
音乐类 |
艺术(文) |
学前教育方向(新增) | |
美术系 |
服装设计 |
3年 |
美术类 |
艺术(文) |
|
美术教育 |
3年 |
美术类 |
艺术(文) |
| |
艺术设计 |
3年 |
美术类 |
艺术(文) |
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
招生计划充足,可充分满足考生需求。 |
四、报名及考试
1、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
我省2011年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课考试实行全省联考制,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内容等请关注省招办有关通知或登陆招生信息网(www.sneac.com)获知。
2、美术类(美术教育、服装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1)我省2011年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实行统考制,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统考报名时间:2011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各地(市)考生报名分时间段进行,详情查看“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考试时间:2011年1月18日;考试地点:西安工程大学。
(2)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内容: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3)2011年2月2日前,统考办公室向考生通知统考成绩及位次,并向考生发放合格证。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上公布。
五、录取规则
1、新生选拔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
4、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www.sneac.com)上查看。
六、学费标准
音乐教育、学前教育:7100元/学年;美术教育、服装设计:7000元/学年;艺术设计:7500元/学年。
七、对学生资助形式
1、学院有完善的奖、助、贷、减、补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平均奖励金额为2000元/年.人。
3、学院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
(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八、咨询联系方式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雁塔校区乘车路线:乘各路公交车到小寨站或省历史博物馆站下车即到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大道 邮编:710100
长安校区乘车路线:从长安路各站乘坐323路公交车到教育学院站下车西行即到
招办电话:029—85370100 85370101
网址:http://www.snie.edu.cn
E—mail:sjyzj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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