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学)(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10
凡取得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并参加复试。
A、科目一:视唱;
B、科目二: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自选曲目一首(与初试不同);
C:加试科目:除主试科目以外的其他特长展示。
4. 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初试考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考试时间三十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经校考合格的考生,于4月1日前发给“中国矿业大学音乐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类)考试。
(3) 未收到我校招生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为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校考成绩将在网上查询。
(4) 考试用品自带,食宿自理。
五、录取规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含数学)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山东省考生依据校考成绩),并以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中,按照校考成绩排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的规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800元。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1996,83590143
传 真:(0516)83590154
学校网址:http://zs.cumt.edu.cn
E-mail: zsjwc@cumt.edu.cn 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