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09 12:18:26 文/田泽洋
一、艺术设计、美术学:1.素描(时间3小时)。2.色彩(时间3小时)。考试工具:铅笔、碳笔、颜料由考生自备,用八开纸(统一发放)。
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演唱曲目自定(3分钟内);2.视唱(2分钟内);3. 听音模唱(2分钟内)。
三、音乐表演(器乐方向):1.演奏(5分钟以内);2.视唱(3分钟以内)。考试用具:除钢琴以外,其余乐器自备。
四、舞蹈学:1.剧目(舞种不限,3分钟);2.基本功测试;3.舞蹈动作模仿。考试用具:伴奏音乐、表演道具、演奏乐器(除钢琴)等自备。考场配备钢琴和播放音乐的CD设备。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1.自备稿件(3分钟内);2.指定稿件;3.即兴话题(3分钟内);4.才艺展示(如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等,2分钟内)。考试用具:才艺表演道具、音乐伴奏、乐器自备。考场配备播放音乐的CD设备。
六、广播电视编导:1.综合知识(笔试90分钟);2.故事写作(笔试60分钟);3.影视作品分析(笔试120分钟)。
合格证比例按1:4发放。经测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相关专业合格证并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约在2011年4月初。
录取规则
1.广西考生
(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在广西艺术高考专业成绩合格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高考专业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高考专业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4)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条件:无色盲、色弱、夜盲。(5)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
2.区外考生
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市)联考专业合格证。具体原则为:
(1)艺术类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另定),在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我校校考专业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我校校考专业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4)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条件:无色盲、色弱、夜盲。(5)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
咨询电话:(0)189****0323(招生办)、0771-3260410(招生办)、3263069(艺术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