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类)(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7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历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艺术设计 |
产品造型设计 |
本科 |
四年 |
135 |
1.素描、2.色彩、3.速写 |
空间设计 | |||||
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 | |||||
陶瓷艺术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备注:① 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② 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联考范围以各省招办文件为准;
③ 取得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需按合格证上的网址选择填报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方向及是否服从专业方向调剂,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进校的第二个学期结束前,根据其学习成绩和此次填报的志愿确定其专业方向。
各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专业 |
考点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艺术 设计 |
江西(南昌) |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顺外路800号) |
2月11,12日 |
2月13日 |
山东(淄博)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
甘肃(兰州) |
兰州第53中学(原兰州铁3中)(兰州市和政路东街284号)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
河南(郑州) |
郑州市铁六中学(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
湖北(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2月25,26日 |
2月28日 | |
广东(广州) |
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西区体育馆(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
3月4,5日 |
3月6日 |
备注: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非设考点省市考生建议到广州考点专业参加专业考试。
四、认定及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0年4月初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2.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及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服从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境中出现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依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招生工作办公室
设计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联系电话:020-87110737(招生办) 020-39380726(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