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学方向音乐治疗)(2)

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1/2
(一)报名
1、报名费180元/人。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本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
2、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江西省考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音乐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考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本校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黑龙江 |
2011-元-13、14 |
2011-元-15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河南 |
2011-元-18、19 |
2011-元-20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江苏 |
2011-2-12、13 |
2011-2-14 |
江苏教育学院(待定) |
湖北 |
2011-2-22、23 |
2011-2-25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湖南 |
2011-2-26、27 |
2011-2-28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待定) |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3、考试内容:包括音乐技能、音乐素质、沟通能力等三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演唱、钢琴为必考项目。
A音乐技能 (占总成绩65%):考生应确定主、副项。多选考副项可加分。如:考生既考钢琴、声乐,又选考舞蹈或器乐,则钢琴为主项,声乐、舞蹈、器乐为副项。多选考副项可适当加分,但不论加考几项,加分总额累计不超过5分。备选项:
声乐(唱法不限);钢琴;器乐(含古典、电声或民谣吉他);舞蹈;戏曲(朗诵或语言表达);作曲(含电脑作曲)。备考曲目2首。
B音乐素质(占总成绩32%) 随机抽取试卷考试
旋律、节奏、音程、和弦:模唱及听辨;五线谱视唱。
C沟通能力(占总成绩3%)
表达与沟通:根据考生现场表现,以考察心理素质、人文精神为主。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寄发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成绩单。考生可于2011年4月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专业成绩。
六、录取办法
1、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文科生,考生需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为各省分别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录取时,若遇上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则在同一专业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学费:92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八、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7119528
江西中医学院人文学院 咨询电话:0791-711868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 邮编:3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