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浙江美术高考信息
2013-8-12 16:28:17 文/石磊
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特别提示:希望各位新生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前来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与学校招办联系请假事宜并出具有关证明,未经请假(或超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
3、报到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以便学校查验:
(1)《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本人近期半身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寸8张,两寸4张;
(4)档案自带省份的考生请务必带上本人档案,并在报到时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4、学校倡导践行低碳环保理念,提倡新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到上学,并鼓励学生独立报到,建议家长不要陪同。
5、新生随带行李等力求简便;大一新生不需携带电脑,以免影响正常学习,我校计算机实验室配置的电脑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二、新生户籍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入学校。决定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迁入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
三、缴费办法
新生按所附收费项目一览表中标注的各项费用标准缴费。缴费具体方式参阅《关于2013级新生缴费方式的说明》。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同时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入学报到后,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将该调查表交给学校。学校将根据国家的资助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资助的学生,学校除追缴所有资助款外,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将不良信用情况记入该生档案。
助困咨询电话:0571-63742271
五、学生保险
1、大学生医保:学生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学年,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人•学年,政府财政补贴90元/人•学年。保险坚持自愿原则,个人缴纳部分的保险费按四年预收(建筑学专业为五年)。不参加保险的同学,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入学后退还预收的保险费。
2、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标准为40元/人•学年。保险坚持自愿原则,保险费按四年预收(建筑学专业为五年)。不参加保险的同学入学后退还预收的保险费。
六、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身体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七、联系方法
招办电话:0571-63730908 传真:0571-63737417
学校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东湖校区)
邮政编码:311300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2013级新生收费项目一览表
浙江农林大学
2013年7月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2013级新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项目专业名称 | 预收费 (元/年· 人) | 住 宿 费 (元 / 年· 人) | 预收教材费 | 体检费 | 军训服装费 | 床上用品费 | 运动服装费 | 大学生医保 | 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 合计 |
浙江省内考生录取到农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十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 免学费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20 | 160 | 2695 |
浙江省外考生录取到农学、林学、林学(森林保护学)、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十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 4000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20 | 160 | 6695 |
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 4000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20 | 160 | 6695 |
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 | 4400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50 | 200 | 7165 |
其它普通文、理科专业 | 4400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20 | 160 | 7095 |
设计学类 | 7000 | 880 | 800 | 75 | 68 | 520 | 72 | 120 | 160 | 9695 |
注:
1. 我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新生报到时先按以上标准预收,每学年末根据学生实际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进行结算。
2.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住宿费标准:
6人/间学生公寓:880元/年·人(有单独的卫生间和阳台)
4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有单独的卫生间和阳台)
住宿费均按880元预收。部分入住4人间的学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将统一补收住宿费差额。
3. 表中“床上用品费”、“运动服装费”、“大学生医保”和“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为预收款项,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对于不购买的同学,在报到注册后,学校将预收款退还学生本人。
4.每套床上用品配置清单